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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上海青年美术大展展览设计与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7 标签: 上海市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7
截止日期:2021.07.16
招标代理: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上海市
内 容: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采购人委托,对第十六届**青年美术大展展览设计与实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第十六届**青年美术大展展览设计与实施项目 *. 项目编号:GS-****-**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第十六届上海青年美术大展展览设计与实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第十六届上海青年美术大展展览设计与实施项目

2. 项目编号:GS-2021-0046

3. 项目预算:22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4. 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第十六届上海青年美术大展展览设计与实施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 服务地点:刘海粟美术馆(延安西路1609号)

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下旬前撤展结束


二、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其他资质要求:

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


三、 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

4. 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近三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须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

注:响应方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四、 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法:

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3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现场验证、报名并购买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203-204室。


五、 供应商提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1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203-204室。届时,请供应商委派代表在本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招标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 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刘海粟美术馆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或者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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