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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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8 |
招标业主: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线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NBHSWGC*****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线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集士港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白山线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61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山线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1]1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白山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平面与现状拟合,路线长度2.959千米,路基宽度7到8米,对现状水泥砼路面“白改黑”处理,对全线危桥、老桥进行改造修复,沿线居民区增设排水设施、并对附属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2.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082.82万元。
2.4工程量清单预算:8982739元。
2.5计划工期:3个月。
2.6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2.7招标范围:白山线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从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拟委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 ,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兔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报名多个标段请分別下单;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6.3、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服务指南栏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
(8)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联 系 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