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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食堂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7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7
招标业主: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道一磋商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食堂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月管理费报价范围(按营业额计提)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服务期(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道一磋商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食堂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月管理费报价范围(按营业额计提)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服务期(年)

备注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食堂经营项目

3%-5%

5

1

5


 
二、资金来源

由成交供应商全额出资。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餐饮服务和餐饮管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需具有正在经营2家食堂且合同年限在3年以上,经营规模2000人以上的食堂(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重庆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会员证(需提供会员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civc.edu.cn/)网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二)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14日17:30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购买方式: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并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76482711@qq.com。

开户名称:重庆道一磋商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分行龙湖分理处

帐    号:5104010120010004413

4.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并发送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三)磋商地点: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综合楼205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7月18日北京时间10:00。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8日北京时间10: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7月18日北京时间10:30。

(七)防疫要求:参加现场采购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重庆市以外人员必须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五、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上午09:00。

磋商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重庆道一磋商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分行龙湖分理处

账  号:5104010120010004413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3.汇款的供应商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76482711@qq.com),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磋商保证金退还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三)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的;

2.报价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

3.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作假参与响应的。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civc.edu.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进行现场踏勘承诺书,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联系人***

电  话:13657689083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一磋商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23-63296219 1582358098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18号2幢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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