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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7 标签: 四川省招标 泸州市招标 勘察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7
截止日期:2021.07.28
地 区:泸州市
内 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已经******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以“川投资备【****-******-**-**-******】JXQB-****号、《关于同
关键词: 勘察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已经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以“川投资备【2017-510502-01-03-167682】JXQB-0625号、《关于同意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的批复》(泸国资产权〔2020〕31 号)”完成项目投资备案和批准建设,并经泸州市人民政府以“请示报告﹝2020﹞562号”批准以EPC限额清单固定总价模式实施该项目。项目业主为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由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作为代建单位负责项目代建管理,由业主单位(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同主体(即委托方)与检测方签订合同并直接支付费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2401㎡,约304亩(5个地块合计),总建筑面积约181376.91㎡,将建设包装车间约86867.51㎡,包材物流中心15369.10㎡,动力中心3120.00㎡,综合办公楼及调度中心20489㎡,成品物流中心一13030.5㎡,成品物流中心二14758.5㎡,成品物流中心三13877.5㎡,成品物流中心四13410.5㎡,配套设施用房145.6㎡,八个门卫室合计308.7㎡,以及建设配套构筑物、挡土墙、道路、场地硬化、电力线、管网及绿化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机电安装等工程。同时还包括业主单位另行购置并安装成套包装生产线设备、成套智能立体仓储设备等机械设备。

2.2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南区)。

2.3检测范围: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桩基低应变检测(桩身完整性)、超声波检测(桩身完整性)、钻芯法(桩身质量、完整性、桩底沉渣)、桩芯抗压(混凝土强度)、堆载竖向静载荷试验【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承载力、成品物流中心、立体包材库地面等内容的静载试验(含试验所需的劳务、运输、调转、吊装等所有费用)】、室内环境检测(苯、氨、甲醛、TVOC、氡)、避雷检测等满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要求所必须的检测项目及数量。检测的项目、数量、频率、工作内容、质量等要求应符合招标控制价明细表中各分项的检测比例、特征描述、检测要求和现行的施工规范、工程验收以及相关检测规范和相关验收标准规范(若有最新版则以最新版的相关检测、验收规范、标准为准)等相关规定,检测成果文件及份数应符合竣工验收资料的相关要求

2.4招标范围: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3条所述内容,中标后具体涉及内容可能有所调整,具体检测项目及要求以业主单位、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进度出具的委托单中载明的为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 检测服务期限

随EPC总工期(约900日历天),并且须满足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标段综合验收合格直至交付。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同时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包含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含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

4.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7月7日以来)已完成至少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的试验检测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认定须提供合同(类似项目业绩是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体量,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4.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7月7日以来)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已完成至少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的试验检测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认定须提供合同(类似项目业绩是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体量和项目负责人***

4.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4.5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条中的限制投标情形之一。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在有效期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可继续使用);项目负责人***

4.8投标人在截至开标时间之前,应根据《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加强检测管理的通知》(泸住建发〔2017〕152号)以及有关规定办理完成登记工作,并属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检测机构驻(入)泸登记表》之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8日0:00分至2021年7月28日上午9:30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www.lzsggzy.com/,下同),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企业密匙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匙免费获取。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盖章)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南滨·友邻中心4、5楼

联 系 人***

电    话:0830-6364553

传    真:0830-6364553

                         2021 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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