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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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30 |
招标业主: | 福州水质监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东路***号伊法达大厦*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FZ****-*** 项目名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FZ2021-014
项目名称:福州水质监测有限公司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保证金(元) |
交货时间 |
福州水质监测有限公司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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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实时荧光定量PCR |
1套 |
650000 |
52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技术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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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安装并调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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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流式细胞仪 |
1套 |
9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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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 |
1套 |
3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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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电化学工作站 |
1套 |
1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或制造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投标代表也须提供社保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不良信用记录的完整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其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 至 2021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30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的形式与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帐户 |
开户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
账号:1000498366100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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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福新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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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交帐户 |
开户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账号:200380743000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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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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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计算,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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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1395384995@qq.com 财务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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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水质监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