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2021年供地计划中商业、商住及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中区2021年供地计划中商业、商住及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2-00088
项目名称:辽中区2021年供地计划中商业、商住及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90,000.00
最高限价(元):2,090,000.00
采购需求: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初步调查,共计23个地块,2500.66亩,根据不同规划用途,识别各场地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查场地是否存在疑似污染地块。分析场地环境污染状况,初步掌握污染程度和空间分布,为后期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二)技术要求:
1、采样点位要求
(1)土壤采样点位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 2017年 第72号)要求,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场地外设置1个对照点。
(2)地下水采样点位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场地内如有地下水,应在疑似污染严重的区域布点,同时考虑在场地内地下水径流的下游布点。场地外设置1个对照点。
2、钻孔及采样深度要求
(1)土壤钻孔深度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论及现场情况确定深层土壤的采样深度,最大深度应直至未受污染的深度为止。具体需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判断。
(2)土壤样品采集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布设,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样品由通过CMA资质认证检测单位采集并出具检测报告。
(3)地下水样品采集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一般情况下采样深度应在监测井水面下0.5m以下,样品由通过CMA资质认证检测单位采集并出具检测报告。
3、检测指标要求
(1)土壤检测指标要求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标准表1中45项指标为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特征因子根据地块前期调查分析结果判断。
(2)地下水检测指标要求
地下水检测指标,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确定。
4、水文地质调查要求
本次调查的非农业用地需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共计15个地块,面积1803.48亩,调查精度为1:5000,需查清地块内水文地质基本信息,开展渗水试验、抽水试验确定地块水文地质参数。
5、其他要求
(1)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该地块是否符合自然资源局土地变性条件。
(2)坚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与实地踏勘、现场调研、现场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结果满足生态环境局备案要求。
6、质量标准:满足最新的国家、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有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要求。
二、其他要求
(1)服务需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50 天内出具报告。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额80%,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支付合同额20%。
(5) 验收程序及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 天内出具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和劳务类(凿井)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2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5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154000800001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