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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水表年度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7 标签: 福建省招标 莆田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7
截止日期:2021.07.29
招标代理: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莆田市
内 容:项目概况 机械水表年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时(**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受[***湄洲湾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机械水表年度采购项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机械水表年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上午10:2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湄洲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机械水表年度采购项目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LY-GK-2021013-1

项目名称:机械水表年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约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简要需求或要求

1

机械水表年度

1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明细

描述

A1单位负责人***

***

A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是制造商,则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A3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莆财购〔2020〕13号)”,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莆财购〔2020〕13号)”,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A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A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A8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若发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A9批准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A10产品标准

投标产品DN50以下水表必须为半液封旋翼式冷水表,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GB/T778.1~3-2007及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62-2009。

A11产品标准

投标产品DN50以上水表必须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GB/T778.1~3-2007及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62-2009。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29日

2.报名时间:2021年07月07日~2021年07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3.方式:

(1)投标人直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无限下载招标文件。

(2)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

(3)电子邮箱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账或电汇至我司指定账户,再将转账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

(4)标书工本费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邮购费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四、电子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CA到开标现场,未携带CA或携带CA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文件(U盘)1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停电,则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4、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1)首次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完成福建CA数字证书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注册和激活,同时投标人须自主完成诚信库资料的录入,便可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活动。

(2)申请CA证书:请投标人访问瑞证通微信公众号(rzt968975)或登入www.ruizhengtong.com,进入CA办理入口,根据流程,在线提交业务申请(客服热线:0591-968975)。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库中已审查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如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投标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 07月29 日上午10:20时,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1),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5条要求执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规定,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4.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等相关网站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中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9040210030010000030455。

  (2)标书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帐号—35050163650700002393。

八、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莆田市湄洲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先生、0594-6797634

李女士、13859804116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公司邮箱:ptly2622689@163.com

 

莆田市湄洲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7日                                  2021年07月07日

     注:本项目采用新点系统进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登录系统( 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082/pthy)进行投标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软件技术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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