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外墙维修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工程
最高限价:人民币4277137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 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1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外墙维修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7日至 2021年7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抚顺市政府东侧)六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7月23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抚顺市政府东侧)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在 2021年7月14日16:00时前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fsyhzb@163.com(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河北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4730800000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