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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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8 |
招标业主: |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省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定期检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公共**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1-422
项目名称:2021年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定期检查
预算金额:8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8日 至 2021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
方式:网上报名并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021年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定期检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JLZB-2021-42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618]-1631号;
2.项目名称:2021年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定期检查;
3.预算金额:¥8,160,000.00元(人民币);
4.最高投标限价:¥8,160,000.00元(人民币);
5.采购内容:吉林省约12000公里普通干线(包括新调整干线)公路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路基和沿线设施技术状况调查,路网级养护需求分析(详见主要服务需求);
标段 |
项目分包编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01标段 |
SJLDL20210705009GKXM1-1 |
吉林省约12000公里普通干线(包括新调整干线)公路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路基和沿线设施技术状况调查,路网级养护需求分析(详见主要服务需求) |
1项 |
8,160,000.00 |
合计 |
8,160,000.00元 |
6.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7.质量保证期:报告提交后一年;
8.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9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10.服务期限: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1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吉政发[2009]19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吉财采购[2008]3号)规定);
(4).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5).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省部级(含)以上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包含路面平整度、路面破损或路面裂缝调查或路面损坏状况指数、路面车辙检测);
(6).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完整的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2021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良好承诺即可);
(7).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部分;
(8).投标人应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免税证明文件);
(9).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7月8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7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
(2).投标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8日09时00分
2.递交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当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http://www.ggzyzx.j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王俐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两个: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史双双
联系电话***
3.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备注:
1.凡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请各供应商由吉林省政务大厅一楼正门(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西北角)进入,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吉祥码”扫码工作后,乘投标专用电梯到达四楼开标区。
3.供应商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