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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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宜昌市 |
内 容: | 根据《****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要求,我中心对租用社会车辆采用公开比价方式进行,选用比例不高于参与投标数量的*:*,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投标人参与投标报价。 一、采购人:***公共**交易中心 二、项目名称:***公共**交易中心公务用车租赁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为满足公务出 |
根据《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要求,我中心对租用社会车辆采用公开比价方式进行,选用比例不高于参与投标数量的1:3,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投标人参与投标报价。
一、采购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用车租赁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为满足公务出行需要,租用大中小型各类车辆(具体数量按实际需求)。
(二)合同服务期限: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
(三)采购限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车辆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职工社保缴费和完税证明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二)车辆必须为本公司所有(禁止私人车辆挂靠),车辆合法有效,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乘车人座位数投保且每座不低于50万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以上。租赁的中型、大型客车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营运险。
(三)租赁车辆性能良好,品牌型号基本相同,且行驶里程不超过8万公里。
(四)租赁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驾龄不低于5年。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能在60分钟内响应并安排租用车型到指定场地。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送达方式
(一)递交报价时间:2021 年7 月13 日上午10:00前
(二)递交报价方式:袋装,盖章签字,密封后送达
(三)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表、公司从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驾驶员统计表、机动车行驶证、保险证,车辆租车价格、品牌型号统计表;
2.书面承诺以下内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单位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以上内容无需提供纸质证明,请各报价人作出书面承诺,并对书面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租车合同范本。需在合同中明确保险的险种、保额及双方权利义务。
4.报价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完好。
六、评审标准: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七、递交地点:宜昌市城东大道2 号 (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12会议室 ) ;
八、联系方式***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