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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医疗废物中转站能力建设项目车辆采购交易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7 标签: 甘肃省招标 张掖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7
地 区:张掖市
内 容: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 * - ***医疗废物中转站能力建设项目车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 -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招标公告正文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 5 -
临泽县医疗废物中转站能力建设项目车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6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1 -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12 -
二、总则 ........................................ - 19 -
三、开标与中标 ................................... - 22 -
四、质疑和投诉 ................................... - 22 -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 ............................... - 23 -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 25 -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 - 26 -
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 26 -
三、节能环保..................................... - 30 -
四、监狱企业..................................... - 30 -
五、残疾人企业 ................................... - 31 -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说明 ......- 33 -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 34 -
二、投标报价要求 ................................. - 34 -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说明 ...................... - 35 -
第五部分  项目技术规格、服务标准、验收 ..............- 37 -
一、项目名称:临泽县医疗废物中转站能力建设项目车辆采购- 38 -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服务标准: .................. - 38 -
三、验收要求: ................................... - 40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41 -
一、投标函 ...................................... - 43 -
 - 2 -二、开标一览表 ................................... - 44 -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 - 45 -
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 - 46 -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48 -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49 -
七、投标保证金 ................................... - 50 -
八、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 - 51 -
九、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 52 -
十、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 - 53 -
十一、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 - 54 -
十二、质量保证承诺 ............................... - 55 -
十三、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 - 56 -
十四、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 ....... - 56 -
十五、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 - 57 -
十六、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 .......... - 58 -
十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 - 60 -
十八、附件 ...................................... - 63 -
第七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64 -
一、合同格式..................................... - 66 -
二、合同专用条款 ................................. - 67 -
三、合同通用条款 ................................. - 67 -
甘肃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单 ......................... - 75 -
第八部分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 76 -
一、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 - 77 -
二、评标原则、方法和程序 ......................... - 77 -
 - 3 -三、投标无效情形 ................................. - 79 -
四、评标标准: ................................... - 80 -
 
 
 
 
 
 
 
 
 
 
 
 
 
 
 
 
 
 
 
 
 
 
 
 - 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5 -临泽县医疗废物中转站能力建设项目车辆采购公开招标
公告
项目概况
临泽县医疗废物中转站能力建设项目车辆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hangye.gov.cn/ggzy/)获取招
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YZC2021070702042 
项目名称:临泽县医疗废物中转站能力建设项目车辆采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最高限价:60.0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医疗废物转运车3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承认和履行招
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 供 应 商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
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
网站( 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
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
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及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
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 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和环境
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
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 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
 - 7 -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2)参加投标人员(委
托人)提供近三个月内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2021年4月份以来
任意一个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7-07至2021-07-27 ,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
地 点 : 张 掖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www.zhangye.gov.cn/ggzy/
方 式 : 在 张 掖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7-28下午15:00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
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
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及时
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
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
库申报操作手册。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
 - 8 -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
→“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投标人)V1.0”。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使用CA锁登录生
成。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
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
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
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
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
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
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强调: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
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
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
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
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
2.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
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
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
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负责。
 - 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10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1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投标所需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
矛盾,以本附表为准)
序号 名称 内容
采购方: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
1 采购人
联系电话***
地  址:甘肃张掖市临泽县建设路153号
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联系人***
2 集中采购机构
联系电话***
地址:***
3 项目名称 临泽县医疗废物中转站能力建设项目车辆采购
采购:医疗废物转运车3辆(详见第五部分项目技术
4 招标内容
规格、服务标准、验收)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项目预算及
6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最高限价
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资格、能力和资信证明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投标人应当提交 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
7 的资格、资信证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确保二维
码清晰可查;
②提供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财务状况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②提供公司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
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②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及“信用甘肃”的失信记录书面声明及查询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投标人员(委托人)提供近三个月内本企
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2021年4月份以来任意一个
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递交备查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
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
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
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
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 13 -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提供,不提供的不利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注: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
晰、准确、真实。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开评标,请严格按
照张掖市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要求进
行投标文件制作,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
8 招标方式 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
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开标系统”,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
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
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八部分评分办法、评标标准和投
9 评分办法
标无效情形)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有可
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进应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
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
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
低于成本价不正 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
10 当竞争预防措施 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
(实质性要求) 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
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
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
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
 - 14 -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
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服 务 期:系统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车辆质保期为
货物提供的时
11 三年或者六万公里已先到者为主,终身维修。
间、地点、方式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方式:供应商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范
合同签订后付30%,需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
价总额的60%,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根据车辆的使用
情况1年后支付完。(具体在合同约定)
13 付款方式 特别说明: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将车辆合格
证和车辆发票(一车一证、一票)送至临泽县卫生
健康局,待验收合格车辆成功入户后凭验收单和开
具的发票由临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付款。
14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1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标人信用信息 详见:第三部分第一项《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16
查询相关事宜 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17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
余4名专家在张掖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临泽县
18 评标委员会
分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
监督单位:同级财政部门
19 投标语言 中文
 - 15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
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
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
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
20 投标文件要求
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
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
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
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解密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8日15时00分
21
时间 解密时间:2021年7月28日15时00分至15时10分
供应商应交纳保证金金额为:壹万贰仟元整
(1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投标人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通过基本
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自然人提交的保证金应从其
个人结算账户转出;投标方为联合体的,应当以联合
体中牵头单位名义提交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
具有约束力。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
22 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
义递交。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张掖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收款账号及开户银行
在投标人投标登记后,通过保证金系统查询。具体操
作方式请参照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投标人
保证金操作手册》。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根据不同标包随机生成,每一标
段包一次性生成三家银行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投标
 - 16 -登记成功后缴纳投标保证金页面显示的子账户从三
家银行保证金子账号随机显示一家进行投标保证金
入账,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仔细核对,如交易系
统无法识别或未按项目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
效。
投标保证金以开标前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
虑投标保证金转汇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情
况,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
户。
交易中心对交入的保证金不开具收款收据,请投标人
务必保存好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并将回单复印
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入其投标文件。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选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拟
23 拟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供应商。
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
24 中标公告
以公告。
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公告期后2日内
25 中标通知书领取
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领取。
政府采购合同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并
政府采购合同公
26 送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且在甘
告备案
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27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无需缴纳招标代理费
28 履约担保 具体履约担保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
能环保产品优惠政策,若所投产品属于小微企业产
政府采购优惠政
29 品、监狱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及残疾人福
策说明
利性单位产品,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对应产品
报价,才能在价格分中给予优惠,若不填写,系统无
 - 17 -法识别,将无法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30 联合体投标
投标。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代码和二维
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确保二维码
清晰可查;
31 其他 2.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应时刻关注本项目
的推进流程,因供应商未关注到本项目按流程推进发
布的招标公告、采购文件、补遗。更正公告等,由此
造成或废标及其他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8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列的招标范围。
2.定义
2.1“委托单位”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2.2“集中采购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是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2.3“供应商”系指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
相应服务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
2.4“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2.5“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3.合格的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能力和资信证明。
4.投标费用
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本身参加项目投标和招标的所有
费用。
5.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费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招标单位可以依法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
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在收到
招标单位发出书面形式的通知后应在 1 日内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不足上述
时间的,招标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可酌情决定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
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延期公告。
6.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
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
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投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
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
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
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4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在获得招标文件 1
日内以文字形式提交集中采购机构。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集中采购机构都
将于投标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供应商发
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7.踏勘现场和答疑
7.1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
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
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
任和风险。
8.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8.1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
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
购电子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
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使用 CA锁登录生成。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
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
 - 20 -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
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
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8.2 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
8.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
减,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9.投标有效期
9.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供应商投标文件中
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9.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
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9.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
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
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
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
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
责任。
 - 21 -三、开标与中标
11.投标过程及评审
11.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1.2 评标委员会将按已定的原则及方法进行评审,详见评审办法。
11.3 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
部投标,对此造成对供应商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并不做任何解释。
11.4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公布拟中标结
果,该结果将做为正式中标或签订合同的凭据。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
形式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标人应按本合同
实施、完成和维护项目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日期、
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1.5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的理由。
1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2.1 接受投标后,直至供应商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止,凡与招标、审查、
澄清、评价、比较、授标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
关的其他人透露。
12.2 从评标日起到确定最终中标人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招标、评标的
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
比较及推荐中标人方面对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委托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其评
标被拒绝。
四、质疑和投诉
13.质疑和投诉处理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 22 -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
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
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甘肃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供应商应予开
标截止日前 5 个工作日提出质疑。
投标人的质疑将由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在收到质疑后7
个工作日内负责答复。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
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
14.合同的授予
14.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告时间后,
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供应商。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
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供应商之后的下一个供应商。
14.2 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
的权力。
15.合同的签署
15.1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采购人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集中采购机
构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人不能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
变相签订合同,供应商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此时
可由采购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供应商签订合同。
15.3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
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5.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 使用国有资金
 - 23 -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
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
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
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6.履行合同
16.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
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24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 25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
具体方式、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
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
“信用甘肃”网站( 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
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
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 http://credit.gansu.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
截图加盖公章);
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
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
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见第六部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26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
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4.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2 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3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4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5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27 -4.6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7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8 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9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0 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1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
 - 28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3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4.14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6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6.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
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7.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
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8.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9.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
 - 29 -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
三、节能环保
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
品的实施意见》,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采购列入政
府采购清单(目录)的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在项目评审中实行一定幅度
的价格扣除和加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在评审时给予其 6%的价格扣除。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在满足技术和服务等条件的情况下,对技术和价
格项目分别给予总分值的 6%的加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
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
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监狱企业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
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
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 戒毒场
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
投标报价不变)。为进一步贯彻 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 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
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
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
 - 30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
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
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
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
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
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
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 则上应当
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 购工作中,
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 印刷的比例要
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 具、
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 持措施,
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 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
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残疾人企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
《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 31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
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
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对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 32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
说明
 - 33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和
电子开评标系统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在网上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
样格式扩展)。
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
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
规定)。
3.投标货币: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种类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与招
标文件中的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作为中标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
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4.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
不详,或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要求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
招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
等费用。
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得。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 34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
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说明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1 供应商应交纳保证金金额为: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1.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1.3投标人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通过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
心账户;自然人提交的保证金应从其个人结算账户转出;投标方为联合体的,
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名义提交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
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泽县分中心,收款账号及开户银行在投标人投标登记后,通过保证金系统查
询。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投标人保证金操作手
册》。
1.5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根据不同标段包随机生成,每一标段包一次性生
成三家银行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投标登记成功后缴纳投标保证金页面显示的
子账户从三家银行保证金子账号随机显示一家进行投标保证金入账,投标人缴
纳投标保证金须仔细核对,如交易系统无法识别或未按项目递交保证金的,将
导致投标无效。
1.6投标保证金以开标前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转
 - 35 -汇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情况,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到达指定账户。
1.7交易中心对交入的保证金不开具收款收据,请投标人务必保存好缴纳
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并将回单复印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入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后,携带合同原件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备案登记
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本息全额退还;其质量保证金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
中另行约定。
2.2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由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本息全额退付。
3.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说明:
3.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文件的;
3.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
人和招标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4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拒绝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
3.5 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
3.6 未领取中标通知书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 36 -第五部分  项目技术规格、服务标准、验收
 
 
 
 
 
 
 
 
 
 
 
 - 37 -一、项目名称:临泽县医疗废物中转站能力建设项目车辆采购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服务标准:
1.总体要求
(1)本项目为医疗废物转运车采购,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安装、配件辅材等购置及调试,达到安全稳定、正常运行运
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供货商所提供的车辆及各种手续、车辆合格证合法有效,确保采购方能够顺利办理入户手续及
壹年免费保修维护等。 
(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安装、调试至正式使用前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运输费、
调试费、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及安装费用,对招标人提出的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所投产品必须
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3)投标人应负责所需相关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4)投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须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应附关键
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设备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
明。
2.货物技术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3.售后服务
(1)按厂家承诺进行;
(2)免费送货上门,填好交接表送一份存档,提供设备调试的相关配套设备,免费安装调试合格。须派出有相应资格的技术工程师到现场负责货物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
(3)常设服务热线,接故障通知 1小时内给予答复,1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质保期内为免费服务)质保期后,
售后维修免费安装,配件投标报价为准收取;
(4)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国内一线品牌、双轴 6 轮;
★排放标准:GB3847-2005,GB17691-2018 国Ⅵ;
★发动机功率≥95KW; 
★车厢容积≥13.8 立方米; 
外形尺寸(长/宽/高)≥5995mm×2130mmX2950mm; 
★货箱尺寸≥4000×2000×1850mm; 轴距≥ 3308mm;
驾驶室准乘人数≥2 人 ;
★接近角/离去角°≥20/16前悬/后悬 mm1≥1055/1525前轮距 mm≥1525 后轮
医疗废物转
1 距 mm≥1498 ; 3 台
运车
最大总质量≥4495kg ★整备质量≥3550kg; 
厢体材质外蒙皮玻璃钢(导热系数极低),内部为不锈钢材质,中间为高密度
隔热聚氨酯保温层,厢体表面平整美观,抗冲击强度强,箱体具有保温性能好、
环保节能、耐腐蚀、质量轻、寿命长、抗老化,耐复杂气候等优点。车厢底板
为不锈钢材质, 箱体全为高强度不锈钢锁件,不锈钢包角,不锈钢门框。厢体
内紫外线,喷雾消毒杀菌(喷淋系统),污水收集箱药液储蓄罐为不锈钢,后门
双开,厢体内部 两侧加装防撞板,厢体密封无泄漏,铝合金型材包边,门框、
锁件为不锈钢, 装配制冷机组,最低温度-5 度,厢体顶部封闭,不可开启;选
 - 39 -装功率相当的制 冷机组;带制冷机组;随底盘选装不同油箱外观;只选用装配限
速装置,限速 80km/h,必须带 ABS,前盘制动,排烟管前置,用子午线轮胎的底
盘。该车辆必须有国家燃油公告、国家环保公告,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及各种
手续、车辆合格证合法有效,确保能够顺利办理入户手续。
三、验收要求: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 40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内容: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质量保证承诺;
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其他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一、投标函
致: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供应商名称)     作为投标单位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
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             项目编号为       的投标;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6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
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正文(如果有)和
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
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四)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
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监督方没收。
(五)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
息。
(六)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七)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
任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
(八)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标准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交纳代理服务费及场地费和评
审费。
(九)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十)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43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 投标总价 供货期 备注
     
     
总报价 大写:小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单位 投标单价 投标总价 供货期 备注
        
        
        
总报价 大写:小写:
 
注:1.若不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将视为实质性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详细品牌、型号,没有明确品牌、将视为实质性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传真  网址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质量负责人***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许
可证、备案  项目负责人***
证)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其中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   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三年内有无 年份 处分或处罚记录 处分单位 相关说明
受各级管理
部门的处分 2018   
或处罚 20192020   
备注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
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后附:
1)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状况、所需设备等;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证明材料等资质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财务状况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②提供公司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
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47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48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供应商名称)的在
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           项目(项
目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中的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49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票据装订格式
 
 
 
 
 
 
 
供应商电汇凭证(盖章)
 
 
 
 
 
 
 
 
 
 
 
 
 
 
 
 
 
 
 
 
 
 
 
 
 
 
 
 - 50 -八、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本公司声明:我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
“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
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
附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查询结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51 -九、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本公司在最近三年(    年   月-至今)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
重大质量问题。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52 -十、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致: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
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
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与投标文件
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
保证金等决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53 -十一、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
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
拒绝。
2.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54 -十二、质量保证承诺
(自行编写)
 
例如:(采购人名称)
关于贵方2021年  月   日就项目公开招标(公开项目编号:    事宜,
我公司作为供应商,作如下保证:保证所有技术参数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
完全响应贵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及售后服务要求,并在规定的时
间内交货。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55 -十三、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自行编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四、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
 - 56 -十五、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十六、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
(一)、监狱企业(若有)
致: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
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有关监狱企业的相关证件资料,投标人提供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此项。
 - 58 -(二)、残疾人企业(若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后附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注: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此项
 - 59 -(三)、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
承  诺  书
 
本制造商同意将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节能(含节水)认证暨“节”字标
志认证的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二十期,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制造商承诺列入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中
没有财库[2007]119号文规定的进口产品。
本制造商及代理商承诺在本期“节能清单”有效期内保证“节能清单”所列
型号/系列的产品稳定供货,不出现以停产、无货等原因拒绝参加政府采购的
情形,不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并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本制造商承
诺本期“节能清单”的销售联络信息和产品信息真实有效。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制造商愿意接受财政部对本制造商及代理商做出的
列入不良供应商行为纪录、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供应商不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单位的可不填写此项
 
 
 
 
 
 
 
 
十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1.商务偏离表
〔说明〕对照招标文件除“第五部分  项目技术规格、服务标准、验收”
 - 60 -外的要求予以说明。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注:不填写此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分值的漏记、误判均有投
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61 -2.技术偏离表
〔说明〕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第五部分  项目技术规格、
服务标准、验收”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偏离情况
   
   
   
   
   
   
   
   
 
注:请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容逐条响应。因本项目技术参
数复杂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分,请供应商认真填写此表,不填写此表,评标
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分值的漏记、误判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62 -十八、附件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和技术标)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二〇二一年    月    日
 
 
 
 
 
 
 
 
 
 
 - 63 -第七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乙双方有权签订
合同时在保留合同格式的基础上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
和修改。)
 
 
 
 
 
 
 
 
 
 
 
 
 
 
 
 
 
 - 64 -项目
 
 
政府采购(货物)合同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供应商:                            
   
 
  
 
 - 65 -一、合同格式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承诺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注:填写不下时,可按此表格自行打印
清单)
型号及主要 采购预算 中标价 节约资金 节约率
项目
技术指标 (万元) (万元) (万元) %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                   (以下简称“采购方”)为一方
和(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供应商”)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
署。
    鉴于采购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即:采购项目的招标,并接受了供应商以总
金额(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
上述货物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服务范围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 66 -3)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期间的承诺文件
4)中标通知书
3.考虑到采购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支付款项,供应商再次保证全部
按照合同的规定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货物质量保证责
任。
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
二、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关于采购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
有矛盾,可有双方协商。
序号                     内         容
 买方名称:
 卖方(中标供应商)名称:
 质量保证金金额:大写: 小写:
 质量保证金期限: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选所有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历天
付款方法和条件:
1、到货验收合格后,年月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
 
2、年月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
3、年月日前支付合同款的%;
 交货地点:
 交货验收:
 售后:
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
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 67 -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
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产品、
硬件设备、软件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工程及供货有关的辅助
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
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采购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供应商”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
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及服务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
用条款中指明。      
9)“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标准
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
没有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
准。
3.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4.保证金
4.1 质量保证金
货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个月)以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
支付给中标人。
4.2 履约保证金 
买方收取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内容由买方与中标人自行
协商。
5.检验和验收
5.1货物运达合同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和验收小组根据合同要求对货物
 - 68 -进行初步验收,确认货物的厂家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始供货。
供应商将各类货物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单
位,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5.2如果任何被检测的货物或服务不能满足要求,采购方可以拒绝接受
相应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项目,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
以满足采购方技术要求。
5.3采购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的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
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供应商或厂家启运前通过了采购方或
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5.4在交货前,供应商或厂家应对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
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
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厂家检验的
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5.5 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免除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6.运输和保险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
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7.服务
卖方必须负责验收及售后服务。
8.伴随服务
8.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
用条款”与“技术参数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
8.2卖方提供的上述伴随服务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为其单独
一项或数项另外支付费用。
8.3.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和“技术参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
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9.保证
9.1 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个月内保持有效。
9.2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9.3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
 - 69 -更换有缺陷的货物。
9.4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
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
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9.5 卖方对缺陷的处理结果应使买方满意。
9.6 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
10.索赔 
10.1 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提
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
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
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
降低货物的价格。
3)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
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保证期。
10.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
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
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1.付款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
12.价格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13.变更指令
1)交货地点;
2)卖方提供的服务.
3)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
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
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天内提出。
 - 70 -14.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条款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
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5.转让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义务。
16.分包
对《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内容,卖方在未取得买方书面同意的
通知,不得擅自进行分包,但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责
任和义务。
17.卖方履约延误
17.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7.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
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
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
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
方认可。
17.3 除了合同条款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取得同
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供货延误,将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被收取误
期赔偿费。
18.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
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
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部分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
(%)计收,直至完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百分之(%)。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的
规定终止合同。
19.违约终止合同
19.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
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 7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延长的
期限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货物供货;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
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
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
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19.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
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
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
终止的部分。
20.不可抗力
20.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
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
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
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等。
20.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
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六十天以上,双方
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0.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
方的相应责任。
21.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
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 72 -22.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2.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
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
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2.2 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
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
的货物和服务。
23.争议的解决
23.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为张掖市仲裁委员会。
23.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3.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23.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
执行。
24.合同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通知
27.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送到“合同专用条
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需经书面确认。
27.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
一个日期为准。
27.税款
27.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买方负担。
2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
 - 73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卖方负担。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28.1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及招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8.2 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
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
28.4 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
理机构壹份,行业监管部门贰份。合同附件作为《              项目》政
府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合同附件一: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合同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或被授权人: 法人或被授权人:
日    期: 日    期:
账  号:  账  号:
开户行:  开户行:
代理公司: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盖章)
联系人***
地  址:临泽县临河东路1号
电  话: 0936-5581368
注: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
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 74 -甘肃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单
 
合同编号:                                  合同备案号: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 品目 商标 规 格 型 号 单 价 数 量 金 额 到货数 抽检数 质量状况 合格数量
          
          
          
          
1、规格型号是否与合同一致(            )
2、配置是否与合同一致(       )
验收
3、合格证、说明书、附件等是否齐全(        )
结论
4、发票原件是否收妥(         )
5、其他验收意见:
验收人:             负责人***
 供应商 
 意 见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第八部分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为使此次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
一、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1.采购人
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小组
成员之一。
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其余专家在张掖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
3.集中采购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财政部 2012-69”号文件之规定,由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
泽县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
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发招标资料和《招标文件》;做好
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
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4.监督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监管部门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
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
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5.审核小组
由监督部门和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项目主持人、项目
负责人***
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二、评标原则、方法和程序
1.评标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保密的原则。评标人员不能对任何供应
商带有倾向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2.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计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
度地满足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商务响
应程度、质量保证措施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
文件,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
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人。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商不
作任何解释说明。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
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
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程序
3.1 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
3.2 投标报价计算正确性检查
初评阶段应对各项目报价计算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对出现的算术错误,
由评标委员会予以改正,并让供应商澄清确认。改正后的投标价对供应商起
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改正后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
保证金将被没收,修正计算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
与单项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
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 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
同意后,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和说明,以确认正确的内容。
 - 78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
的有效性,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不完整内容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
公平结果。
供应商对需要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回答,要由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答复函应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在澄清或说明问题时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任何实
质性内容。
3.4 详评
开标后,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
三个方面采取科学的方法,按平等竞争、公平合理的原则综合评定打分。
三、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1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2 无本次报价服务相关资质投标的;
1.3 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1.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5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6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7 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内容的;
1.8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
者盖章的;出现两个以上法人公章不一致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不一致的;
1.9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1.10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1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
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12 供应商未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的;
1.13 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争的;
1.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9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人;
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
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
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
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评委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
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投标人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 号文件及《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
对其投标报价按 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财库〔2011〕181
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其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监狱企业视为中小微企业。对其提
供自产产品或其他小微企业的产品,其投标报价按 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
标价,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 80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
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扣除比例为 10%。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
明函内容的材料。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
标人,按照 10%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 81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一、价格部分(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对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对其投标报价按 6%扣除后的
价格作为其评标价;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不符合财库[2011]181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
价格部分 30
定企业的价格不予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 87 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
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满分 30分】
二、商务部分(20分)
供应商须提供车辆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
 3
盖供应商鲜章扫描件,每提供一项得 1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满分 3分】
 
投标人能提供本市内或 100公里范围内设有专门车辆售后服
 
务网点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2 2
 
分】
 
1.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
 
2.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得 2 分,不提
商务部分 
供不得分。【满分 4分】
4
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 82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年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一项业绩得 1分,
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3分】
投标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扫 3
描件。
投标人能提供最优供货时效性方案的得 4分;能提供较好时
效性方案的得 2 分;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 1分,不满 4
足不得分。【满分 4分】 
投标人提供的各项商务响应方案最优的得 4分;商务响应较
好的得 2 分;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 1 分,不响应或不 4
提供者该项不得分【满分 4分】
三、技术部分(40分)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得 25 分;★项为重要参数如有一项不满足扣 3分,扣完为
止;非★项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 1 分;扣完为
止。(复制粘贴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造成所投设备不明确不具
体的本项不得分)参数以授权生产厂家产品彩页或者授权生
25
产厂家技数参数确认函为准。
注:提供授权生产厂家产品彩页或者授权生产厂家技数参数
确认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扫描件,不提供者不得分。【满
分 25 分】
投标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且培训方案完整,培训计
划合理、内容充实,保证使用单位工作人员能熟练操作、正
技术部分 3
常维护的,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满分 3分】
提供投标产品设计图纸,优的得 3 分,良的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生产厂商产品彩页扫描件。【满分 3
3 分】
提供授权生产厂家医疗废物转运车的 3C 认证证书、车辆环
保公告、质量检验报告、燃油达标公告,提供证书或证明材
4
料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扫描件。确保采购方能顺利办理
入户收入,少证和未提供不得分。【满分 4分】
投标人具有项目类综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 2
 - 83 -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措施等,
合理完整可行得 2分,否则酌情得分。【满分 2 分】
提供授权生产厂家医疗废物转运车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证
书、车辆制造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标准售后服
务五星级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扫描件,提供一项 3
得 1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3分】
四、售后服务部分(10分)
根据项目特性,投标人提供的售后与服务方案(售后技术服
务、售后保养服务、售后故障服务)最切合实际、最理想的
 
得 8-10 分;方案(售后技术服务、售后保养服务、售后故
售后与服务
障服务)详细、保障程度高的得 4-7 分;方案(售后技术服 10
 
务、售后保养服务、售后故障服务)能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
得 1-3 分;不满足或不提供方案的该项不予得分。
注: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鲜章扫描有效。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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