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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东升小区、民安小区、兴农小区外立面改造工程(第四标段)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7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小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7
截止日期:2021.07.30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东升小区、民安小区、兴农小区外立面改造工程(第四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G*****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升小区、民安小区、兴农小区外立面改造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方发改审批【****】**号、【****】**号、【****】**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
关键词: 改造工程 小区
 
招标公告正文

方正县东升小区、民安小区、兴农小区外立面改造工程(第四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10G21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正县东升小区、民安小区、兴农小区外立面改造工程已由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方发改审批【2019】28号、【2019】29号、【2019】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和市场运作,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方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方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正县东升小区、民安小区、兴农小区外立面改造工程(第四标段)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内容:外立面改造工程等

2.4建设地点:方正县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9月30日,共计57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第四标段

2.9招标控制价:6637186.7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查询不到投标将被否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三年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4)投标人未被列入哈尔滨施工企业不合格企业和清出企业名单(详见"关于2019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及"关于转发哈住建发【2020】91号文件的通知"),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投标人须登录黑龙江城乡和住房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锁定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人员锁定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未提供锁定人员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的,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后续到“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管理)。

3.7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07月07日10时00分至2021年07月13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09时3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58.199.11:8605/BidOpening),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6.4其他事项

6.4.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6.4.2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黑龙江建设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方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

9.3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 联系方式

监 督 人:方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451-57118500

招 标 人:方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方正县

联 系 人***

电    话:0451-571118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雅图水岸8号门S7-6商服

联 系 人***

电    话:0451-51955545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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