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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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8 |
招标代理: | 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投标邀请函 受***蓟州区人民医院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蓟州区人民医院购买污水处理剂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蓟州区人民医院购买污水处理剂项目 *.项目编号:jz-nhdl-****-*** 二、 |
关键词: | 医院 |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委托,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购买污水处理剂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购买污水处理剂项目
2.项目编号:jz-nhdl-2021-050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购买污水处理剂项目,详细需求及参数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420000.00,单千克报价不超过130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3日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9:3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上午9:30
4.开标时间:2021年7月28日上午9:30
5.开标地点: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
4.联系电话***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九、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21年至少1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021年至少1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8)。
2.供应商需提供具有销售消毒粉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厂商在有效期内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厂商在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5.供应商所提供的消毒产品与院方现有消毒设备匹配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所投产品(具体产品)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如无上述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溯源到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十、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招标网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招标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