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68289616
项目名称: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103.6万元
最高限价:103.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51.8 |
51.8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 |
第2包 |
是 |
51.8 |
51.8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天津地铁6号线梅林路站至咸水沽西站调整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天津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期间安全评估 |
合同履行期限:1.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投入初期运营止; 2.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报告编制完成并验收合格; 3.天津地铁6号线梅林路站至咸水沽西站调整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天津地铁6号线梅林路站至咸水沽西站调整工程初期运营开通止; 4.天津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报告编制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对其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须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1)-(4)项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①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方接受委托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参与采购和合同实施签订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非法人单位由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 ②联合体资格认定: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③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同一单位不得参与两个及以上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独立参与本项目采购。 ④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⑤由联合体牵头方之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为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到 2021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楼
方式:投标人登录https://www.tcicc-tendering.com/login注册后持打印凭条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