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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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2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子集团**振华重工***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工)就JSD****深水起重铺管船负载箱设备租赁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振华重工***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 |
关键词: | 铺管船 租赁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子集团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启东海工)就JSD6000深水起重铺管船负载箱设备租赁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另行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QD)-ZB-2021-026
2.项目内容: JSD6000深水起重铺管船负载箱设备租赁
2.1项目名称、内容及范围
发电机配置情况
主柴油发电机组 |
额定电压 |
功率 |
功率因数 |
频率 |
数量 |
11000V |
9312.3KW |
0.9 |
60HZ |
6台 |
|
应急发电机组 |
额定电压 |
功率 |
功率因数 |
频率 |
数量 |
440V |
1549.6KW |
0.8 |
60HZ |
1台 |
配备满足现场试验实际使用的电缆;电缆具体截面积由厂家根据负载功率自行计算,并考虑足够的安全系数,每根电缆长度要求200米。
2021.8.3-2021.8.17(15天)预估需要6套6MVA(合计用12套,我司已有6套)进行多台机组并车试验,并测试AGS功能,具体数量以满足发电机功率为前提.
2.2项目实施地点:振华启东海工长兴分部
2.3交货期(完工期)时间要求:2021.8.3-2021.8.17,周期15天。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投标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已完工合同复印件3例);
(5)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必须的设备情况;
(6)近3年的财务报表;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0)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1)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2)打算分包转包的,应当提交转包方和分包方的资格预审资料。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及收取资质预审材料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2日10:00点之前
收取材料地址:***
招标中心联系人:周婷 电话:***
报名邮箱: zhouting@zpmcqd.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1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到报名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恒丰银行南通分行
帐 号:851310010122600089
税 号:913206006676013658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或议标,重新组织招标。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QD)-ZB- - ),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司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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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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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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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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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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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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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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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委托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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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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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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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