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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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4 |
地 区: | 芜湖市 |
内 容: | ****年***政务文化中心会议用茶 采购成立供应库进行挂网公开招标公告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机关事务管理局 工程地点:***政务文化中心 招标日期:**** 年* 月* 日 ***政务文化中心会议用茶采购成立供应库进行挂网公开招标公告 经****年*月**日局务会 |
2021年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会议用茶
采购成立供应库进行挂网公开招标公告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工程地点: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
招标日期: 2021 年 7 月 6 日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会议用茶采购成立供应库进行挂网公开招标公告
经2021年6月21日局务会审议通过,本着择优增量,确保品质的原则,在原市政务文化中心会议用茶知茗茶行基础上新增2家会议用茶采购单位,成立会务用茶供应库,根据用茶单位反馈意见择优使用,进行挂网公开招标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人名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招标项目: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会议用茶采购成立供应库进行挂网公开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为保证能及时响应需求和售后服务,芜湖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芜湖地区境内设有分公司或自行设立的门市部,且自行设立的门市部法人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应一致;
3、投标人需要具备生产经营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四、服务期:1+1+1投标人因订制期限或品质不到位延误工期,每延误超过24小时,招标人将按合同总价的5%对其进行罚款,以此类推,扣完合同款为止,合同自动终止。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投标人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延误响应,每延误超过6小时,招标人将按合同总价的5%对其进行罚款,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合同自动终止。
五、控制价:本项目办公用茶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200元/斤,此控制价为最高报价限额,如报价高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控制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述):人工费、运输及包装、技术措施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发生的一切风险由承包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本次招标项目除因招标人需要对项目进行变更外,投标人不得单方面要求变更,否则视为违约,所涉及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招标需求
1、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200元/斤;
2、茶叶类型由投标方自主选择(绿茶);
3、提供投标样品和具体报价
七、评标、定标
1、评标小组现场开标并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提供了相应资料,是否完整。
2、定标原则:在有效报价单位三家以上的基础上,综合口感、品质和价位(三个因素)最优者为中标单位。如有效报价家数低于三家,此次招标流标。
八、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中标单位按约定供货,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按月付清。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2021年7月14日上午10:00,将方案及投标报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廉洁合作协议书密封在一个大档案袋内,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A201室参加开标。
十、联系人***
采购项目名称: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会议用茶采购成立供应库进行挂网公开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投标函
致: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已收到的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会议用茶采购成立供应库进行挂网公开招标项目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的文件,不清楚的地方招标人已作出解释,不存疑问。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补充文件。
1、我方愿以 元(大写) 人民币的价格承包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会议用茶采购成立供应库进行挂网公开招标项目 :该综合单价包含设计费、人工费、设备实施材料费、运输及装卸、施工技术措施费、管理费、制作及安装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合同实施期内的各种风险因素及质量保修等全部费用。我方承诺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全部工作(含质保期相应质保责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和技术标准。我方承诺本项目质量标准达到 。
2、如果中标,我方同意本投标函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内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如果我方中标后,在招标人招标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法定代表授权书
致: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身份证号)
系 (投标人姓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名: 职务:
被授权人签名: 职务: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廉洁合作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其竣工,维护发承包双方利益,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1、发包人责任
1.1发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1.2发包人有责任对本单位派驻本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1.3发包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宴请、回扣,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1.4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承包人单位领导。
1.5发包人单位人员如违反本廉洁合同协议书之规定者,发包人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与相应人员行政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情况,发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据本单位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承包人。
二、承包人责任
2.1承包人应向本单位相关人员传达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并要求遵照执行。
2.2承包人应建立本单位的廉洁工作制度,并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2.3承包人不得宴请发包人单位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4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承包人单位人员有向发包人单位人员行贿行为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发包人单位领导。
2.5承包人有责任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2.6承包人单位人员有义务就发包人单位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发包人单位领导举报;如承包人向发包人单位人员行贿,一经查实,发包人对承包人保留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利益受损的索赔权利,以及其他维护自身权益的措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