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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物资购置项目(一包)交易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6 标签: 甘肃省招标 张掖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6
地 区:张掖市
内 容:本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请按此文件发布! 签 章: 单位盖章: ***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物资购置项目 (一包)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JYZC****GK-*** 采 购 人:***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招标公告正文
本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请按此文件发布!
                      签    章:
单位盖章:
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物资购置项目
(一包)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JYZC2021GK-085
采 购 人:张掖市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二、总则 ............................................................17
三、开标与中标 ......................................................20
四、质疑和投诉 ......................................................24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 ..................................................25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26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28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8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3
四、节能环保........................................................37
五、监狱企业 .......................................................37
六、残疾人企业 .....................................................38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说明 ........................40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41
二、投标报价要求 ....................................................43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说明 ........................................44
第五部分 技术参数 ......................................................46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3
一、投标函 ..........................................................8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7
 1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8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89
五、开标一览表 ......................................................90
六、投标报价明细表 ..................................................91
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92
八、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94
九、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96
十、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 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97
十一、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98
十二、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99
十三、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100
十四、质量保证承诺 .................................................101
十五、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102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103
十七、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 ...........................104
十八、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 .......................108
十九、附件 .........................................................109
第七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10
一、合同格式 .......................................................112
二、合同专用条款 ...................................................113
三、合同通用条款 ...................................................114
第八部分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122
 
 
 2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投标邀请函
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物资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 http://www.zhangye.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ZC2021GK-085
项目名称: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物资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 万元
一包:100 万元
二包:200 万元
最高限价:300 万元
一包:100 万元
二包:200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
的各项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4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附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
与投标时提供);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
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及“信用甘肃”网( 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
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
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5)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
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每日上午 00:00 分
至 12:00 分,下午 12:00 分至 23:59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
载获得。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  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
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
招标文件。请各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
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
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供应商
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
文件时请务必使用 CA 锁登录生成。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
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的发生)
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
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
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
 6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
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未
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强调: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
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
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
2.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
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质及证明材
料均真实有效(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掖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治富      电 话:***
王  兴      电 话:***
 
 
 
 7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8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投标所需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
序号 名称 内容
名  称:张掖市应急管理局
1 采购人 联系人***
电  话:13993683165
名  称:甘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  话:18809369886
3 项目名称 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物资购置项目
4 采购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一包:壹佰万元整(100 万元)
6 采购预算
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支付方式:转账方式;
支付时间及条件:按规定供货时间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
采购资金的支付 点入库码放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0%;货物按采购人要求入
7
方式、时间和条件 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65%;剩余货款的 5%作为
质量保证金,待 12 个月以后货物没有任何质量问题,验收
合格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8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
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
标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
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
供);
4.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http://credit.gansu.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
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及 “信 用 甘 肃 ” 网
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
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投标人提
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
 10进行甄别;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强调: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
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
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质及证明材料均
真实有效(所有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9 招标方式 (注: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请严格按照张掖市政府采购电
子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综合评分法
10 评分办法
(详见第八部分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货物、服务提供的
11 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时间、地点、方式
供货/服务方式:由供应商运送至采购人
12 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范及质量合格要求;
13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费用自理;
1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标人信用信息 详见:第三部分第一项《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
15
查询相关事宜 录的有关问题》
16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17 投标语言 中文
 1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
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
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
18 投标文件要求 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的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
(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
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
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19 开标时间 2021 年  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021 年  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7  月
20 解密时间
27 日  09  时  10  分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选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拟中标供
21 拟中标人的确定
应商。
供应商投标文件经过资格性、符合性检查、采用综合评分法
22 中标公告
后最终确定的中标结果,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开标完后 2 日内到甘
23 中标通知书领取 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
书。
政府采购合同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签订,并送至
政府采购合同
24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备案,且政府采购合同将在 2个工作日内,
公告备案
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共 5 人,其中
25 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代表 1 人,其余专家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
标(评审)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
 12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
环保产品优惠政策,若所投产品属于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
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对应产品报价,才能在价格分中给
项目需要落实的 予优惠,若不填写,系统无法识别,将无法享受价格优惠政
26
政府采购政策 策。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
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
(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
低于成本价不正 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7 当竞争预防措施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实质性要求)
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
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
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
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3保证金金额:
一包:壹万玖仟元整(小写:19000 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或银行转帐、电子保函。
1.投标人以银行汇款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下对
投标人或供应商统称为投标人):
1.1 投标人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通过基本
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自然人提交的保证金应从其个人结
算账户转出;投标方为联合体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
名义提交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保
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
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2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张掖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账号及开户银行在投标人投标登记
28 投标保证金交纳
后,通过保证金系统查询。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中心网站“下
载专区”栏目下《投标人保证金操作手册》。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根据不同标段包随机生成,每一
标段包一次性生成三家银行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投标登记
成功后缴纳投标保证金页面显示的子账户从三家银行保证
金子账号随机显示一家进行投标保证金入账,投标人缴纳投
标保证金须仔细核对,如交易系统无法识别或未按项目递交
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1.4 投标保证金以开标前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
虑投标保证金转汇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情况,确
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
1.5 交易中心对交入的保证金不开具收款收据,请投标人
务必保存好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并将回单复印件按照
 14招标文件要求编入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采用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
2.1 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后,按照系统提示办理电子保
函。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的《电
子投标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2.2 投标人将电子保函保单凭证作入投标文件中,作为
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电子保函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保成功的视为
有效。
2.4 采用电子保函投标的投标人信息,在开标后由交易
平台提供的保证金明细表中反映并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3.投标保证金及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金退款账户,并且
要求该退款账户必须与供应商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一致;
2.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于中标公示期满后向招标代理机构
交纳足额代理服务费,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
准签订合同后无息退付。其质量保证金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
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9 保证金退付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无
息退付。
4.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付:
4.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文件的;
4.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4.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
 15且未经采购人和招标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4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拒绝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义务的;
4.5 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
4.6 未领取中标通知书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1.本项目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一包:壹万伍仟元整(小
30 招标代理服务费 写:15000 元),在招标结束后,由中标方支付给代理机构。
2.本项目专家评审费及场地费由中标人支付。
1.各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应时刻关注本项目的推进流程,因
供应商未关注到本项目按流程推进发布的招标公告、采购文
件、补遗、更正公告等,由此造成废标及其他损失由供应商
31 其他 自行承担。
2.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递交或邮
寄 2 份投标文件(签字并盖章),且胶装成册,内容须与电
子投标文件一致。
 
 16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列的招标范围。
2.定义
2.1“委托单位”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
项目的采购人是张掖市应急管理局。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甘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
务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
2.4“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2.5“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3.合格的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能力和资信证明。
4.投标费用
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本身参加项目投标和招标的所有费用。
5.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5.1 最终中标供应商须尽快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5.2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30日内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
5.3 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和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最终中标人负责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4)专家评审费及场地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76.1 招标单位可以依法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
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甘肃政府采
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在收到招标单位发出书面形式的通知后应在 1日内以信
函、传真形式确认。不足上述时间的,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决定顺延
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在甘肃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延期公告。
6.3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
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
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投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
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
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4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在获得招标文件 1 日内以
文字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都将于投标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
文件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7.踏勘现场和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8.1 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请严格按照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
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
操作手册(投标人)V1.0”,制作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用 CA 锁登录生成,投标文件解密须使用 CA 锁进行
解密。
 188.2 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盖章。
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
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9.投标有效期
9.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
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
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9.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加密
后上传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19三、开标与中标
11.开标
11.1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规定时间,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开标时间
及地点请参照招标公告及前附表)
11.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
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报价,评标时才能考虑。
11.3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1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2.1 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2.2 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采购方代表 1人,其余专家在张掖市公共资源
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
12.3 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1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3.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3.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
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1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
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
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15.投标文件的审查
15.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
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015.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
(5)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6)供货期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
(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加密上传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系统的;
(8)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
(9)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
(10)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11)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在技术参数服务等方面实质上不响应项目需求及技术规
格表要求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
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
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15.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
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
15.5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
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5.6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
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5.7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
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16.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
串通投标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16.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6.2 不同投标人委托统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6.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16.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6.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6.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对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17.评标原则及方法:
17.1 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
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17.2 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
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17.3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
17.4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
17.5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217.6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比较与评价。
17.7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的评标方法。
17.8 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
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 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
17.9 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
分,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
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
进行比较,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
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由高到低
排出顺序,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
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8.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8.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8.2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
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8.3 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留存审查。
19.定标标准
19.1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依据评标委员
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19.2 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19.3 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23四、质疑和投诉
20.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
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
通知》和《甘肃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甘
肃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投标人的质疑将由甘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收到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负责答
复。
联系电话***
地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4五、签订及履行合同
21.合同的授予
21.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告时间后,收到中标
通知书的供应商。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
予排序在该供应商之后的下一个供应商。
21.2 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力。
22.合同的签署
22.1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
人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出的中标
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变相
签订合同,供应商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此时可由采购人
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供应商签订合同。
22.3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
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合同。”
2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
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
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
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3.履行合同
2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25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2627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
式、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要求如下: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
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
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
规定执行。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28(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
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
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
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
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
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
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
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9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中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
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
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
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
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
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
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0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
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
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
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
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
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
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
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
 31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 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
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
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
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
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
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
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
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
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
况(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
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
 32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
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
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
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
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
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
时废止。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
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3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等)。
4.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4.1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2 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3 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4 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5 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6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34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7 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8 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9 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0 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1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35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3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4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6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6.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
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7.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
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
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8.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9.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
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
废止。
 36四、节能环保
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
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 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
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 6%的,确
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
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五、监狱企业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
产,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
罪犯和戒毒人 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
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
价不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 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 且 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
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
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
金额,计入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
目的部 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
 37项目预算总额 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
务员考试、招生考试、 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
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
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 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
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
依法依规进 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
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残疾人企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
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
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 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38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
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
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残疾人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9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
金说明
 
 
 
 
 
 
 
 
 
 40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的内容
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
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
3.投标货币: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种类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与招标文
件中的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作为中标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
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4.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
或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5.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
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6.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6.1投标函;
6.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4 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6.5 开标一览表;
6.6 投标报价明细表;
6.7 商务、技术偏离表; 
6.8 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6.9 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6.10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 1 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416.11 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6.12 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6.13 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6.14 质量保证承诺;
6.15 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6.16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6.17 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
6.18 其他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
6.19 附件
7.售后服务
7.1 根据招标文件中参数及技术规格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42二、投标报价要求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
报价要求:
1. 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劳务费、验收费、税费及招标代理服
务费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得。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
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3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说明
保证金金额:
一包:壹万玖仟元整(小写:19000 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或银行转帐、电子保函。
1.投标人以银行汇款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下对投标人或供应商统称为
投标人):
1.1 投标人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通过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
自然人提交的保证金应从其个人结算账户转出;投标方为联合体的,应当以联合体中
牵头单位名义提交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
须与投标人登记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2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
账号及开户银行在投标人投标登记后,通过保证金系统查询。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中
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投标人保证金操作手册》。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根据不同标段包随机生成,每一标段包一次性生成三家
银行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投标登记成功后缴纳投标保证金页面显示的子账户从三家
银行保证金子账号随机显示一家进行投标保证金入账,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仔细
核对,如交易系统无法识别或未按项目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1.4 投标保证金以开标前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转汇手续
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情况,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
1.5 交易中心对交入的保证金不开具收款收据,请投标人务必保存好缴纳投标保
证金银行回单,并将回单复印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入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采用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
2.1 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后,按照系统提示办理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方式请参
照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的《电子投标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2.2 投标人将电子保函保单凭证作入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442.3 电子保函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保成功的视为有效。
2.4 采用电子保函投标的投标人信息,在开标后由交易平台提供的保证金明细
表中反映并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3.投标保证金及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并且要求该退款账
户必须与供应商转出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一致;
2.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传真形
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足额代理服务费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
书,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日期(或传真日期)即为中标接受日。
2.3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30 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退付
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且无异议,于 5 个工作日
内无息退还。
3.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说明:
3.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文件的;
3.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和招
标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4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拒绝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
3.5 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
3.6 未领取中标通知书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45第五部分 技术参数
 46一包参数: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参数 备注
质量要求
质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标准》(MZ/T015.1-2010)执行。
样式结构及成品主要尺寸
救灾专用折叠床为钢管床架折叠式。折叠床由床面和床架两部分组成,床头附带一个可搭扣的枕头,床
面的上半部位加垫塑料板一块,塑料板在使用时向床尾方向推,折叠时向床头方向推。床背面配置可调节束
紧带两条,其样式结构应符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标样及图 1~图 3(单位为毫米)。
成品各部位名称及主要尺寸见图 1~图 3。
图 1
 
 
折叠
1 1000 张  

 
 
样式、结构及主要尺寸
图 2
 
 
 
 
 47床面结构及主要尺寸
图 3
 
床背面结构及主要尺寸
材料规格
主辅材料规格与质量要求、用途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主辅材料规格与质量要求、用途:表 1
材            料
质 量 要 求 用  途
名    称 规    格
PVC 涂层布 666dtex×666dtex 涤纶丝 附录 B 及标样 床布
焊接钢管 Q195  Φ25mm×1.1mm GB/T 13793—2008 床架、床脚
 48钢板 Q 195~Q 235  t 2.0mm GB/T 912—2008 床脚折页
28×4/22mm×2.0mm 断裂强力 ≥1600N 固定床面
军绿涤纶线带 28×2/19mm×0.5mm 断裂强力 ≥400N 滚边
28×4/50mm×1.8mm 断裂强力 ≥2500N 束紧带
插扣 抗拉强力≥700N 连接束紧带
聚甲醛  50mm
三道梁 抗拉强力≥900N 调节束紧带
YB/T 5294—2006、JS3
活动三节环 Q195~Q235 24mm×17mm 固定床面
—17—1980
扣合强度≥7.0N/cm2,
军绿锦丝搭扣带 宽度 25mm 固定隔板、枕头
撕揭强度≥1.3N/cm
军绿缝纫线 29.5tex×3 GB/T 6836—2007 缝制
PVC  840mm×500mm×
塑料板 见标样 垫床面
4mm
螺钉 M4mm GB/T 830—1988 固定折页
螺母 M4mm GB/T 812—1988 固定折页
垫圈 M4mm GB/T 858—1988 固定折页
铆钉 Q215~Q235  Φ5mm 固定折页
标样
海绵 重体海绵 填装枕芯
 49塑料堵盖 外径  Φ23mm 床脚垫
塑料垫托 — 垫床脚
表 1 (续)主辅材料规格与质量要求、用途
材            料
质 量 要 求 用  途
名    称 规    格
抗压力 ≥6500N
960mm×480mm×
瓦楞纸箱 耐破强度 ≥1500kPa 外包装
720mm
戳穿强度 ≥10.0J
胶粘带 宽度 60mm GJB 3840—1999 封箱
打包带 PP12008J QB/T 3811—1999 打包
聚乙烯塑料袋 t 0.08mm~t 0.10mm QB/T 2461—1999 内包装
注:标样是由采购方发放或由生产企业报送经采购方批准的标准实物样品。
外观质量
成品结构应符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标样。
外观应规整、平展、整洁。
面料色相及规格应符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标样,军绿 PANTONG 19—4049,成品表面色差按 GB/T 250
—2008 检验时不得低于 4 级。各种线带与主体材料的色差不得低于 3 级。白色印字应端正,清晰,色度饱满,
牢固,不得露底色。
 50缝制要求
在床头正面缝制一个能装入一块长度为 800mm,宽度为 500mm,厚度为 4mm 的塑料板的贴袋,并在开
口部位上部缝制一个袋盖,通过搭扣带扣合。枕头高 60mm,与缝制在床头背面上部居中部位的锦丝搭扣带
扣合。
在床面背部缝制两条采用插扣连接、三道梁调节的束紧带,束紧带净长 1700mm。带子宽度为 50mm,插
扣穿带孔内径大于 50mm。
缝纫线路须规整、线迹直顺针码均匀、缝制牢固,缝头宽窄一致,不得有开线、断线、跳线、死折、残留针
眼、出套、毛漏及掉道等缺陷。
起止针须回针 3 道~5 道,长度为 10mm~15mm,断线接头处须重缝 20mm~30mm。针码密度,7 针
/30mm~10 针/30mm,上下线松紧应一致。明线距边宽 1mm~2mm,缝后应平展。
滚条包边应包紧扎实。
各线带缝制部位应加垫布。
床架要求
床整体支承后水平偏差不得超过 5mm。 
床架、床脚及折页各配件喷塑前需除油、除锈、磷化处理后再进行喷塑环氧树脂处理,颜色为本白,色
相应均匀、漆膜应饱满、光洁、均匀、牢固,不得有露底、积粉、流挂、皱皮等缺陷。
床架、床脚 100°~105°弯曲部位应规整,各配件表面应光洁,不得有毛刺、锐角。管材不得有裂纹。
折页与床架的螺钉连接松紧适度,折页与床脚的铆合应牢固。铆钉应端正圆滑。
活动三节环经电镀锌及钝化处理。镀层应细致、均匀,不得有镀层粗糙、烧焦、起泡、裂纹、脱落等缺
陷。
各冲压成型件应规整、边缘不得有毛刺。
 51理化性能
面料规格及性能指标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配件的理化性能见表 2。
各种线带断裂强力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锦丝搭扣带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配件理化性能:表 2
部 件 名 称 项  目 指     标
喷塑漆膜厚度,μm ≥35
喷塑件
喷塑漆膜耐腐蚀 96h 膜层不起泡、不脱落,无锈斑
锌镀层厚度, μm ≥15
电镀锌配件
锌镀层耐腐蚀 48h 主要表面无锈斑
组装
在床头装海绵枕一个用搭扣带扣合。
在床头面的贴袋内装塑料板一块,装入后用搭扣带扣合。
试验方法
材料检验
各种材料进厂后或使用前按相关标准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外观检验
检验条件
 52在天然散射光线或无反射光的白色透射光线下进行,光的照度不得低于 300lx(相当于 40W 日光灯下距
离 500mm 处的光照度)。
检验方法
外观质量的检验以目视观感和手感检验。
颜色检验
主辅材料的颜色检验按 GB/T 250—2008 的规定,并与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标样比照检验。
尺寸检验
成品尺寸的检验用精确度为 1.0mm 的卷尺,床架、床脚外径、壁厚及各配件的检验用精度 0.02mm 的游
标卡尺检验。
理化性能检验
面料规格及性能指标的检验按附录 B 的规定。
喷塑件漆膜厚度的检验用精度 0.02mm 的普通游标卡尺检验。
喷塑件及锌镀层耐腐蚀的检验按 QB/T 3826—1999 的规定。
配件锌镀层厚度的检验按 QB/T 3817—1999 的规定。
焊接钢管抗拉强度及伸长率的检验按 GB/T 13793—2008 规定。
线带断裂强力的检验按 FZ 65002—1995 的规定。
锦丝搭扣带扣合强度和撕揭强度的检验按 JSB 40.1~JSB 40.2—1993 的规定。
瓦楞纸箱质量检验按 GB/T 4857.4—2008、GB/T 6545—1998、GB/T 2679.7—2005 的规定。
压敏胶粘带检验按 GJB 3840—1999 的规定。
塑料打包带检验按 QB/T 3811—1999 的规定。
 53标志与包装检验
标志与包装质量的检验按 6.1 和 6.2 的规定。
检验规则
本部分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首件检验(见 5.2);
b)质量一致性检验(见 5.3);
c)验收检验(见 5.4)。
首件检验
检验要求
首件报样检验是在承制方按合同批量投产之前,由订购方或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并确认承制方
能否生产出符合本部分要求的产品,检验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a) 首件报样检验,在首次投产前,承制方应持合同中签订的产品样品,到订购方或订购方指定的检验
机构履行报样手续,报样符合本部分规定后才能进行生产;
b) 首批产品检验,对承制方首次生产,或曾生产过,但已两年以上未生产的产品,订购方或订购方指
定的检验机构,对首批产品和半成品质量及工艺流程、设备及其他必要的项目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3 规定。
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合格判定条件:表 3
质量一致性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合格判定条件 首件检验 验收检验
检验
符合附录 B 的
材 面料性能 按 4.4.1 的规定 ● ○ ●
规定
 54料 喷塑件漆
按 4.4.2 的规定 ● ○ ●
与 膜厚度
配 喷塑件膜 符合 3.6.2 的规 ● ○ ●
耐腐蚀 定
件 按 4.4.3 的规定
配件锌镀
理 ● ○ ●
层耐腐蚀

配件锌镀 符合 3.5.5 的规
性 按 4.4.4 的规定 ● ○ ● 层厚度 定
能 焊接钢管 符合 3.2表 1 的
按 4.4.5 的规定 ● — ○
性能 规定
线带断裂
按 4.4.6 的规定 ● — ○
强力
锦丝搭扣 符合 3.2表 1 的
按 4.4.7 的规定 ● — ○
带性能 规定
涤纶缝纫 按 GB/T 6836—
● ○ ●
线 2007 的规定
面料线带 符合 3.3.2 的规
● ○ ○
色相 定
目视检验
外观 配件外观 符合 3.5 的规
● ○ ●
质量 质量 定
成品主要 符合 3.1 的规
按 4.3 的规定 ● ● ●
尺寸 定
 55符合 3.4 的规
缝制要求 目视检验 ● ● ●

符合 6.1.1 的规
产品标志  ● ● ●

产品标志 符合 6.1.1 的规
  ● ● ●
印字 定
符合 6.2.4 的规
瓦楞纸箱 按 4.4.8 的规定 ● ○ ○

压敏胶粘 符合 6.2.5 的规
按 4.4.9 的规定 ● ○ ○
带 定
塑料打包 符合 6.2.6 的规
包装 按 4.4.10 的规定 ● ○ ○
带 定
符合 6.1.2 的规
包装标志 ● ○ ●

目视检验
包装检验 符合 6.2.3 的规
● ○ ●
单 定
注:●必检项目;○选检项目;—不检项目。
检验数量
首件报样检验数量为一床,原材料及配件理化性能检验按实际需要抽样。
合格判定
首件报样检验、首批产品检验全部符合表 3 合格品判定条件,判为合格品。首件报样检验不合格,允许
修改后第二次报样,若仍不合格,判首件报样检验不合格。首件报样送检中理化性能不合格,可第二次报样
 56复检,若仍有不合格项,判首件报样不合格。
质量一致性检验
检验要求
承制方应在生产过程中应对半成品、成品逐个检验。原材料及配件理化性能应周期性检验。订购方或订
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可依据每批次生产周期,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按本部分的规定,对承制方的生产条件、
在制品和成品质量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 3 规定。
合格判定
产品全部符合表 3 合格品判定条件,判定该件产品为合格品。产品因有缺陷返修后经检验合格,判该件
产品为合格品。
验收检验
检验要求
承制方在产品出厂前,应按批次,相对集中的向订购方或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报检。订购方或订购方
指定的检验机构根据需要可对产品进行破坏性检验。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 3 规定。
抽样方法与数量
抽样方法为随机抽样,检验数量为 0.5%。原材料及配件理化性能的检验按实际需要取样。
合格判定
单件产品全部符合表 3 中合格品判定条件,判定该件产品为合格品,否则判定为不合格品。
 57抽样产品全部符合表 3 中合格品判定条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单项性能不合格,允许第二次加倍抽
样复验,复验合格,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复验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标志
产品标志
床布正面距床头边 450mm 处向上印刷“应急救灾·张掖”字样,字体高度为 50mm,字体不限,颜色
为白色,字在长度 300mm 内居中均布。床布正面距床头边 195mm 处向上,距床头边 100mm 处向下,左右向
内 120mm 处,长度为 230mm、140mm 范围内左右分别印刷监制单位名称、生产批号和生产年月。监制单
位名称的字体高度为 30mm,生产批号和生产年月的字体高度为 25mm。生产批号和生产年月上下两行排列。
见图 2。
印刷字用白色织物油墨,印刷应清晰、工整、牢固,水冲不掉色。
包装标志
纸箱外两侧面均印刷黑色的产品名称、数量、质量、体积、生产年月、承制单位名称和监制单位名称,
两端面印刷黑色的“救灾专用”。其中产品名称、承制单位名称、监制单位名称和“救灾专用”为黑体字,
其他为宋体字。产品名称和“救灾专用”字体宽度为 60mm,其他字体宽度为 35mm,承制单位名称和监制
单位名称字体大小可根据单位名称字数酌情选择,见图 4。
图 4
 
 
 
 
 58包装标志
印刷布局合理,字体大小适宜,字迹清晰。
包装
包装分内、外两种,内包装用透明塑料袋,外包装用纸箱。
每个纸箱内横向放贰张床(也可四张,根据甲方要求定),中间用单层瓦楞纸板隔开。
每个纸箱内需附产品检验单一张,检验单样式见图 5。其中“检验单”、 “产品名称”、“品等”、
“生产日期”、“检验人员”和“承制单位名称” 标题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检验单尺寸为 B5 纸的
1/4。字体大小适宜。
图 5
 
检  验  单
 
产品名称 救灾专用  折叠床
  
品  等 合格品  2 张
 
生产日期 年  月
 
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工号)
 
 承制单位名称 (承制单位全称)
检验单样式
纸箱外尺寸为 960mm×480mm×720mm(长×宽×高)。纸箱质量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对口纸箱上、下盖对接处用 60mm 宽的胶粘带封牢,粘贴胶粘带应下棱边不低于 50mm。胶粘带质量应
符合 GJB 3840—1999 中Ⅰ型的规定。
捆箱用 PP12008 J 塑料打包带捆成“井”字形,横竖互压,捆扎应严紧牢固。塑料打包带质量应符合
 59QB/T 3811—1999 中一等品的规定。
 
运输与贮存
包装箱在运输、贮存中严禁露天堆放。应注意防潮,不得日晒雨淋。搬运、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摔。
包装箱贮存的环境温度为-20℃~+30℃,相对湿度不得大于 80%。码垛高度不超过 5m。(规范性附录)
样式结构
展开样式结构
救灾专用折叠床展开样式结构见图 A.1。
 
 
 
 
 
图 A.1  展开样式结构
 
折合样式结构
救灾专用折叠床折合样式结构见图 A.2。
 60图 A.2  折合样式结构
(规范性附录)PVC 涂层布技术要求
颜色及涂覆方式 PVC 涂层布为军绿色 PANTONG 19—4049;单面涂覆 PVC 织物。
织物规格织物规格见表 B.1。
表 B.1  织物规格
项      目 规    格
纤  维  材  质 100%涤纶
经纱
线密度,dtex 666
纬纱
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见表 B.2。
 61表 B.2  性能指标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幅  宽,cm 150-2 GB/T 4666—2009
单位面积质量,g/m2 ≥450 GB/T 4669—2008
断裂强力, 经向 ≥1600
GB/T 3923.1—1997
N/5cm 纬向 ≥1350
经向 ≥45
撕破强力,N GB/T 3917.3—2009
纬向 ≥40
抗粘连性 允许轻度粘连 FZ/T 01063—2008
损毁长度,mm ≤200
续、阴燃时间, ≤20
阻燃性能 s GB/T 5455—1997
熔融脱落物 不得引起脱脂棉燃烧或
阴燃
PVC 涂层布应具有防水性能。                            
 图 1 床架结构示意图          
 62折叠床(两折叠)补充技术要求
床架结构见图 1。
 
 
 
 
 
 
2. 床架折叠连接件材料规格为 Q195~ Q235,结构见图 2。    图  2 床架结构示意图 
 
3. 床架折叠连接片材料规格为 Q195~ Q235,结构见图 3。
 63图 3 床架折叠连接件
4. 床腿固定钩材料规格为 Q195~ Q235,结构见图 4。
 
 
 
 
 
图 4 床腿固定钩
5. 折叠床塑料板贴袋盖上缝纫用白色涤纶水洗布印刷的使用说明,见图 5。
 64一、棉被要求 
   1.质量要求
 
   质量必须满足应急管理部 2018 年度中央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书(四)技术要求。
    2.样式
    救灾棉被的样式为矩形,采用被套、被芯可拆卸方式,被芯具有成型性,被芯采用绗缝工艺制作网套加
    工(棉花)。每件物品有独立编号。
   2.1 规格尺寸
    救灾专用棉被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见表 1。
   
      表 1  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厘米
   
序号 部位名称 成品尺寸 允许偏差
  
 
   1 被套长 220.0 -1.5
    2 被套宽 150.0 -1.0
    3 被芯长 210.0 -3.0,+2.0
    4 被芯宽 145.0 -2.5,+1.5
  
 2.2 材料
  
 65材料规格、质量要求及用途按表 2 规定。 
  
 表 2  材料规格、质量要求及用途
 棉被 
2 棉褥 1000 床 材料名称 规格 质量要求 用途
纯 棉 军 绿 布 , 线 密 度
27.8tex/27.8tex, 棉被
棉印花布 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密度 236 根 /10cm/197 根 面料
/10cm
   
棉花等级 4 级以上
棉花 棉花被胎,包敷网套 应符合 GB 18383 絮用 被胎
制品要求
断 裂 强 力 ≥
涤纶缝纫线 11.8tex×3 缝纫
1040cN/50cm
2.3 颜色及色差
2.3.1 被面颜色:军绿为主体色或按需求方要求。
2.3.2 被芯网纱:白色。
2.3.3 填充用棉花:白色。
2.3.4 缝纫线:应分别与被面、包布相适应;棉花网套纱线颜色与棉花颜色相适应。
2.3.5 被面各部位色差不低于 3-4 级。
2.4 下料
 662.4.1 被套、被芯包布下料方向为经向,被套应为整幅材料,即长度方向不允许拼接。
2.4.2 下料尺寸应充分考虑绗缝引起的收缩,确保被芯成品符合表 1 要求。
2.5 被胎
2.5.1 被胎重量≥2500g
2.5.2 绗缝被芯外观平展均匀、手感柔软蓬松、不得有杂物、板结、深色油污等。
2.6 缝制
缝纫针距密度:棉被面、里接合缝纫及被里拼接 11 针/3cm~13 针/3cm。被套短边封口端为 3#尼龙拉链方式
或系带方式。拉链方式封口要居中绱长度不低于 100cm 尼龙拉链;系带方式开口不低于 100cm,至少三组
系带,带长 15cm。
被套和被芯成品的绗缝质量按照 GB/T 22796 成品的工艺质量要求,绗缝花型适宜。
2.7 外观质量
产品整洁美观,面、胎吻合,四边平直,四角方正,线路顺直,缝合牢固。不得有开线、断线、出套等缺陷。
2.8 内在质量规定
    成品应符合 GB 18401、GB 18383 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成品和材料性能检验
序号 部件 项目 标准要求 检测方法
1  甲醛含量,mg/kg  GB/T 2912.1
 GB18401
2 pH 值 GB/T 7573
成品 B 类
3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mg/kg GB/T 17592
4 异味 GB 18401 
5 被胎重量,g 表 3 规定 GB/T 22796
6 成品规格,cm 表 1 规定 GB/T 22796
 677 缝纫强度,N,≥ 120 GB/T 13773.1
8  纤维含量,% 棉 100 FZ/T 01057、GB/T 2910
 经向 250
9  断裂强力,N/5cm,≥ GB/T 3923.1 纬向 250
 
变色 3-4
10 面料 耐水色牢度,级,≥ GB/T 5713
沾色 3
变色 3
11 耐汗渍色牢度,级,≥ GB/T 3922
沾色 3
变色 3-4
12 耐洗色牢度,级,≥ GB/T 3921-2008 中 C(3)
沾色 3
干摩 3-4
13 耐摩擦色牢度,级,≥ GB/T 3920
湿摩 2-3
GB/T 8628    GB/T 8629
14 水洗尺寸变化率,%,≥ -5
GB/T 8630
注:有*的项为选择项,根据实际情况选测。
 
3 试验方法
3.1 外观和缝制质量检验
外观质量检验应在检验台面照度均匀,且不低于 600 lx 的条件下,以目测和手感方法进行。
3.2 成品尺寸检验
将产品平摊在水平检验台上,轻轻理平呈自然伸直状态,各部位的成品尺寸按 3.2 的规定,用精度为 1mm
的钢尺在产品长、宽方向各 1/4、3/4 处测定,精确至 1mm。
3.3 颜色和色差检验
 68棉被颜色检验应目测方法进行,色差应按 GB/T 250 的规定进行评定。
3.4 被胎重量检验
被胎重量检验应采用量程合适的天平进行称重检测。
3.5 成品理化性能检验
按表 4 中列出的检测方法。
4 验收规则
 4.1 基本原则
成品交付验收暨入库检验按本规则执行,生产方出厂检验可自行制定检验规则,或按客户要求进行,也可参
照本规则进行。
4.2 抽样
4..2.1  抽样时间
生产供货方将救灾物资运送至指定地点后,收货方应清点数量并出具救灾物资入库收据。救灾物资入库后即
可组织抽样。
4.2.2  抽样人员
抽样人员可由收货方或采购方指定,也可由收货方或采购方组织相关方面人员参与,通常可包括收货方代表、
检验机构代表、生产供货方代表,或者收货方或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机构人员代表;抽样执行人员至少 2 名
(不含生产供货方代表)。
4.2.3  抽样方式和数量
抽样前不得随意将物资分包,确保样品抽取的随机性和公开透明。抽样人员应采取系统抽样和随机抽样结合
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救灾棉被批量每 10000 床抽取至少 10 床(取自至少 2 包)进行外观检验,批量较大时抽
 69样总计不少于 30 床。外观检验后至少取 1 床用于成品和材料性能检验。
4.3 检验项目
4.3.1  外观和缝制质量,包括样式、规格、色泽、缝制、包装标志等(3.1-3.8、6.1、6.2 条)。
4.3.2  成品和材料性能
按表 4 规定要求。
4.4  外观质量     
4.4.1  外观检验
按 3.1-3.5、5.1、5.2 条要求逐项检验
4.4.2  缺陷划分
成品外观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即构成缺陷,按其不符合标准和对产品使用性能及外观影响的程度分
为:
1)严重缺陷:严重不符合标准规定、严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产品外观的缺陷;
2)重缺陷:明显不符合标准规定、但对产品使用性能和产品外观影响不严重的缺陷;
3)轻缺陷:不符合标准规定、但对产品使用性能和产品外观影响较小的缺陷。
4.4.3  缺陷判定细则
单件产品缺陷判定按表 4 规定。
表 4 缺陷判定细则
序号 项目 轻  缺  陷 重  缺  陷 严重缺陷
 70成品 主要部位:超过允许偏差 表面部位:超过允许偏差 1 倍
1 超过重缺陷
尺寸 非主要部位:超过允许偏差≥1 倍 非表面部位:超过允许偏差 2 倍
2 色差 超过标准规定范围 超过标准规定范围限 1 级 ——
开、断 被面每处限 2 针,每床限 2 处。绗
3
线 棉每床限 3 处每处限 3.0cm 超出轻缺陷范围 ——
4 针距 超过标准规定限 3 针
5 被胎 总重超出允许偏差限 1 倍 总重超出允许偏差 1.5 倍 超过重缺陷
6 线头 表面 1.0cm 以上线头限 3 根 —— ——
7 污渍 表面 1.0cm 两处,其他部位加倍 超出轻缺陷范围 表面有破洞
8 标志 字迹不清、内容不规范 缺项、外标志不全 没有水洗标志
9 包装不牢固、
包装 包装尺寸不符、不整齐 包装材料不符要求
无检验单
4.4.4  单件样品外观质量评定
按 4.4.3 对单件样本进行外观质量评定,如缺陷数符合以下要求则判该件产品外观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严重缺陷=0,重缺陷=0,轻缺陷≤10,或
严重缺陷=0,重缺陷=1,轻缺陷≤6
4.4.5  批量外观评定
 71按 4.2.3 抽取的每个样品按 4.4.4 进行单件评定,如果不合格样本数不超过 10%,则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合格,
否则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
4.5  成品和材料性能
4.5.1  成品和材料主要性能抽验项目按照表 3 规定进行。
4.5.2  内在质量评定
样品内在质量全部达到 5.5.1 要求,判该批内在质量合格;如有不合格项,可再取 1 个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
复测,结果合格作批内在质量合格,否则判批内在质量不合格。
54.6  验收批质量
对验收批产品按 5.4 和 5.5 检验后,如产品批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合格判为批产品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7  复验
如检验结果判定批质量不合格,供货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申请收货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检
验,复验以一次为准。凡复检判定合格的应作全批合格,但实际查出的不符合产品供货方应负责调换或作降
价处理;判定不合格的应作全批不合格,收货方视情况责令生产方全部整改、返工或报采购主管部门处理。
物资检验合格后,收货方出具验收单。复验或仲裁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标志
产品标志
产品标志为印刷在尺寸 10cm×6cm 的白色耐久标签,夹缝在棉被封口一端侧边,距短边 5.0cm,样式见图 1。
耐久标签印字为"应急救灾   张掖",并印有产品编码,印字为黑色,印字应清晰、整洁。
 
 72应急救灾   张掖
 
产品名称:救灾棉被
图 1
适用范围:温区/寒区 
 
 生产日期:××××年×月
 监制单位:张掖市应急管理局
 承制单位:××××公司
包装标志
外包装上、下两面需标注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生产日期、承制单位名称、生产批号和监制单位名称。其
产品名称、承制单位名称及监制单位名称为黑体字,其余为宋体字;字体大小适宜、布局合理,标注示例见
图 2。
外包装侧面需标注“救灾专用”、“注意防潮” 字样;字体为黑体字,字体大小适宜、布局合理,标注示
例见图 2
 救灾专用  棉被   温区/寒区
 
数量  床 ××Kg 救 灾 专 用
 
××××年××月
 生产批号 注 意 防 潮
上下面             承  制  单  位  名  称                        
 
监制单位名称:张掖市应急管理局
 
侧面
图 2 外包装标志
 73包装
外层包装材料用聚丙烯编织布,内衬聚乙烯薄膜。
编织布结合处用Φ0.2cm 绳缝合牢固,用Φ0.7cm 麻绳捆扎成“卅”型,横竖均为双道捆扎。
聚丙烯编织布、聚乙烯薄膜、缝包绳、捆包麻绳材料规格见表 6。
表 6  包装材料规格要求
包装材料 规格
单面复膜,经/纬密度≥40 根/10cm,单位面积质量≥90g/m2,断裂强力经纬向各≥700N;
聚丙烯编织
72h紫外线照射强度下降不超过 40%(Ⅱ型紫外线60℃辐照8h与50℃无辐照冷暴露4h交替,

辅照度 0.63W/m2)
缝包绳 Φ0.2 ㎝  二股 断裂强力≥200N
捆包麻绳 Φ0.7 ㎝  三股 断裂强力≥1100N
聚乙烯薄膜 厚度不低于 0.08mm
以化纤絮片为填充物温区每包 20 床,寒区每包 15 床;以棉花为填充物每包 10 床。包装尺寸为 75cm×55cm
×45cm(长×宽×高)或按合同规定执行。捆扎应牢固、严紧。
每包内需放检验单, 样式见图 3。其中“检验单”、“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检验人员”、
“承制单位名称”标题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检验单尺寸为 B5 纸的 1/4,字体大小适宜。本次招标承
制单位名称为:张掖市应急管理局
 
 74图 3 检验单样式
 
 检 验 单
 产品名称 
数量 床
 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人员 (检验工号)
 
运输与贮存 承制单位 (单位全称)
运输与贮存中严禁露天存放,应防止雨淋、曝晒、污染、重压。运输根据合同要求执行。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相对湿度不得超过 70%,并不得与化学药物同库混放。
包装件应码放在货架上,货架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 20cm。如库房长期处于高湿状态,码放时包间应留有间
隙以利通风,或适当时间倒包通风。
二、棉褥要求
棉褥技术参数 
1 定义 面料纯棉军绿布,颜色为军绿色;棉胎等级为二级,棉胎重量 1.5 公斤。每件物品有独立编号。
2 产品分类
2.1  样式    87 式棉褥的样式见图 1.
 
 75图 1.
2.2 规格尺寸、极限偏差按表 1 规定
                  表 1  规格尺寸 
部位名称 规格尺寸 极限偏差
褥套长 1) 200.0 3.0
褥套宽 90.0 1.5
拉链长 80.0 --
褥胎长 199.0 3.0
褥胎宽 89.0 15
3 技术要求 
3.1 材料 
3.1.1 褥套颜色:军绿色。 
3.1.2 褥胎颜色:白色。 
3.1.3 缝线颜色:与褥套、褥胎颜色相匹配。 
3.1.4 材料规格及用途按表 2 规定。 
                  表 2 材料规格及用途 
名称 规格 执行标准 用途
纯棉军绿色棉布 21/21 GB18401-2010 褥套面、里料
棉花等级 4 级 1.5 公斤 0.9m×2.0m GB/T22796-2009 褥胎
涤纶缝纫线 11.8×3 GB/T6836 缝纫
橄榄绿色螺旋拉链 3 号编织拉链 QB/T 2173 褥套口
 763.2 褥胎物理指标 
3.2.1 褥胎等级为二级,棉胎重量为 1.5 公斤,棉花等级为四级。 
3.2.2 标准回潮率为 5%时,每床总重量 2000±30g,实际回潮率超过或不足 5%时, 按下列公式计算:标准
重量=实际重量×(1-实际回潮率)/(1-标准回潮率) 
3.2.3 褥胎物理指标按表 3 规定。 
表 3 褥中物理指标 
项目 抗拉强度/(N/g) 蓬松度 压缩弹性回 质量偏差率% 单位面积质量
cm3/g 复率% (g/m2)
纵向 橫向
指标 ≥10 ≥15 ≥32 ≥85 +7     -5 510
3.3 褥胎外观质量 
褥胎厚薄均匀,手感柔软、蓬松,粘结力强并富有弹性,其外观质量符合表 4 规定。 
表 4  被胎外观质量合格品条件
疵点名称 合格品条件
破洞 不允许
拉毛 允许有两处不连续轻微拉毛,每处面积≤100cm2
表面油污 ≤3cm2/m2,不允许有深色油污
烘焦、板结 不允许
3.4 色泽及下料规定 
 773.4.1 成品表面颜色符合色泽标样偏差范围,每床颜色必须一致。 
3.4.2 拼接部位对比色差不低于 GB 250 规定的 3-4 级。 
3.4.3 被套长顺经纱裁剪,裁片没有破洞和污染,每床只可横拼一道,拼缝距边不 小于 40.0cm;面、里可连
裁。 
3.5 缝制 
3.5.1 缝纫针距:暗线针距 11~13 针/3cm,明线针距 12~14/3cm。 
3.5.2 缝纫线路顺直,定位准确,距边宽窄一致,结合牢固,松紧适度,没有跳线。 
3.5.3 缝制工艺按表 5 规定。 
表 5 
部位 工序 缝头 缝制形式及缝线道数 明线距边 要求
 
勾、合褥套 0.8 暗线一道 --- 勾合三边,褥宽一端留口
褥套
 绱拉链 08 明线一道 0.6 居中,两端回针三~五道
拼接 褥套 0.8 暗线一道 -- 倒缝
3.6 外观质量 
产品整洁、美观、牢固,面、胎吻合,表面平整,四边平直,四角方正,左右对称。 
4 试验方法 
褥胎物理指标的检测按 JSB 9.2、JSB 9.3 的有关规定。
 785 检验
参照 GB18383-2007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 标志 
标志技术要求按 GB/T22796-2009,GH/T1020-2000 标准要求规定。
7 包装 
7.1 产品采用软包装,包装技术要求按 GB/T22796-2009,GH/T1020-2000 规定。 
7.2 每包内装 10 床,包装件外尺寸为 75.0×48.0×高(自定)。 
全棉制品,手感舒适、填充天然荞皮,健康舒适,颜色为军绿色。 
外形尺寸:520×750±20mm;
枕芯:规格:60cm×35cm 、 填充物:荞买皮或聚酯纤维(絮片);
3 枕头 8500 个
枕套:面料成分(纯棉 100%):规格:60cm×35cm 、密度:128×68。执行标准 GB/T2283-2009,颜色、
甲醛、pH 值、染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等技术参数可参照被套参数;
枕巾:规格:52cm×78cm 、密度:纯棉;每件物品有独立编号。
 79产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产,薄型雨衣 SB/T 10284-1997 规定要求执行,并满足以下国家标准: 
GB 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32-89 硫化橡胶与织物粘合强度的测定;
GB 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 10720-89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涂覆层粘附强度的测定;
GB/T 14312-93  防水服通用技术条件;
4 雨衣 1000 件
LD 30-92 劳动防护雨衣;
面料:斜纹牛津布,pvc 防水涂层,耐磨抗撕裂,材质坚固;
1.连体式设计,双层涤丝纺优质面料,环保 PVC 防水涂层,黑色,品质防水拉链,收缩袖口;
2.带有安全反光材料,反光条长时间使用不脱落;
3.包装规格:纸箱包装,每箱 50 件,每件有独立包装(也可根据生产厂家实际包装定);
4.标识:每箱外包装上用白色黑体字印有“应急救灾”、品名、规格、重量、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标识。
 80产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2019-2011 标准执行生产.并满足以下国家标准准: 
GB/T 528-2009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idt ISO 37:2005);
GB/T 531.1-200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压入硬度实验方法第 1 部分:邵氏硬度计法(邵尔硬度)(idt ISO
7619-1:2004);
GB/T 532-200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与织物粘合强度的测定(idt ISO 36:2005);
GB/T 1689-1998 硫化橡胶耐磨性能的测定(用阿克隆磨耗机);
GB/T 2941-2006 橡胶物理实验方法试样制备和调节通用程序(idt ISO 23529:2004);
GB/T 3293 中国鞋楦系列;
5 雨鞋 1000 双
GB/T 3512-2001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热空气加速老化和耐热实验;
HG/T  2403 胶鞋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HG/T 3664-2000 胶面胶靴(鞋)耐渗水实验方法(neq ISO 2023:1994);
1.鞋面采用品质塑胶材质,不易划伤; 
2.时尚经典圆润鞋头,大气实用,筒高约 26cm;
3.防滑跟设计、平跟 2.8 厘米,防滑耐磨牛筋底、薄棉内衬;
4.包装规格:纸箱包装,每箱 12 双,每件有独立包装;
5.标识:每箱外包装上用白色黑体字印有“应急救灾”、品名、规格、重量、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标识;
 81产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3147-2018 晴雨伞执行生产。 
 
折叠雨伞应采用聚酯纤维防水布类材料,三折式折叠雨伞,具有遮挡雨水的特点。
 
1.样式:三折叠式;
 
  2.伞骨数量:8 根;
  3.半径:550-610 mm ;
6 雨伞
500 把 4.伞布材料:聚酯纤维防水碰击布;
5. 伞架材质:铁架;
6.手柄材质:塑料柄。
包装规格:纸箱包装,每箱 50 件,每件有独立包装(也可根据生产厂家实际包装定)。
标识:每箱外包装上用白色黑体字印有“应急救灾”、品名、规格、重量、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标识。
 82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84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五、开标一览表;
六、投标报价明细表;
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八、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九、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十、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 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一、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十二、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十三、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十四、质量保证承诺;
十五、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十七、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
十八、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
十九、附件
 
 
 
 
 
 85一、投标函
致:甘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
(供应商名称)     作为投标单位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投标;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 60 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
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
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
一切权力。
(四)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
则投标保证金将被监督方没收。
(五)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六)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七)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
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
(八)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
准向甘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
(九)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十)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日 期:                 
 8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87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甘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供应
商名称)的在下面签章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
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章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
合法代表人,就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的投标和合同执行,
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88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投标保证金票据装订格式
 
 
 
 
 
 
 
供应商电汇凭证(加盖公章)
 
 
 
 
 
 
 
 
 
 
 
 
 
 
 
 
 
 
 
 
 89五、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供货期(日历天) 备注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六、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位 投标单价 投标总价 供货期 备  注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注:若不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将视为实质性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91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说明〕对照招标文件除“第五部分  技术参数”外的要求予以说明。有差异的,
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备注
    
    
    
    
    
    
    
    
注:不填写此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分值的漏记、误判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技术偏离表
〔说明〕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第五部分  技术参数”内容做出全
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备注
    
    
    
    
    
    
    
    
注:请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容逐条响应。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规格性能
偏离表,必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产品规格性能偏离表里面的参数必须和提供
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内容一致。
不填写此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分值的漏记、误判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93八、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
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   号 
经营范围 
9 4年份 处分或处罚记录 处分单位 相关说明
三年内有无 2018   
受各级管理
部门的处分
或处罚 2019   
2020   
备注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
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后附:
1)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状况、所需设备等;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开户行许可证(基
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资质证件;
3)提供 2020 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本年度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
5)本年度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注: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95九、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职称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后附上表所有人员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9 6十、供应商近三年(2019 年 1 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
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合
同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97十一、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本公司在最近三年(    年   月-至今)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
问题。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9 8十二、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本公司声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
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
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后附查询结果)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99十三、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致:甘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
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
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
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10 0十四、质量保证承诺
(自行编写)
例如:
××××(采购人名称):
关于贵方 XXXX 年 XX 月 XX 日就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物资购置项目公开招
标(招标文件编号:       )事宜,我公司作为供应商,作如下保证:保证所有技
术参数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完全响应贵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及售后服务
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
    ·······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10 1十五、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自行编写)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10 2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
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
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释: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10 3十七、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 
(一)监狱企业(若有)
致:
   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 [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有关监狱企业的相关证件资料,投标人提供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此项。
 
 
 
 
 
 
 
 
 
 
10 410 5(二)残疾人企业(若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1、后附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注: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此项。
 
 
 
 
 
 
10 6(三)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 
承诺书
本制造商同意将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节能(含节水)认证暨“节”字标志认证
的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以下
简称“节能清单”) .本制造商承诺列入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中有财库[2007] 119 号
文规定的进口产品。 
本制造商及代理商承诺在本期“节能清单”有效期内保证“节能清单”所列型号
/系列的产品稳定供货,不出现以停产、无货等原因拒绝参加政府采购的情形,不拒
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并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本制造商承诺本期“节能清单”
的销售联络信息和产品信息真实有效。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制造商愿意接受财政部对本制造商及代理商做出的列入不良
供应商行为纪录、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供应商不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单位的可不填写此项. 
 
 
 
 
10 7十八、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
 
 
 
 
 
 
 
 
 
 
 
 
 
 
 
 
 
 
 
 
 
 
 
 
 
 
 
 
 
 
 
 
 
 
 
 
 
 
 
10 8十九、附件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和技术标)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二〇二一年 X 月 XX 日
10 9第七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乙双方有权
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11 0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物资购置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张掖市应急管理局
 
供 应 商: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1 1一、合同格式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承诺的相关规定,
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注:填写不下时,可按此表格自行打印清单)
 
型号及主要 采购预算 中标价 节约资金 节约率
项目
技术指标 (万元) (万元) (万元) %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                   (以下简称“采购方”)为一方和
(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供应商”)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采购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即:(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并接受了供应商以总
金额(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
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服务范围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期间的承诺文件
4)中标通知书
3.考虑到采购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支付款项,供应商再次保证全部按照合同
的规定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货物质量保证责任。
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
11 2二、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关于采购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可有双
方协商。
序号                     内         容
(1)  买方名称:
(2)  卖方(中标供应商)名称:
(3)  质量保证金金额:大写:      小写:
(4)  质量保证金期限:
(5)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选所有
(6)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历天
付款方法和条件:
1.到货验收合格后,年月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 xx;
(7) 
2.年 月 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 xx;
3.年 月 日前支付合同款的 xx;
(8)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3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
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
     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产品、硬件设备、
软件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工程及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
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
合同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采购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供应商”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
其他实体。
     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及服务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
指明。      
     9)“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标准
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使
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保证金
11 44.1 质量保证金
货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个月)以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给
中标人。
4.2 履约保证金 
买方收取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内容由买方与中标人自行协商。
5.检验和验收
   5.1 货物运达合同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和验收小组根据合同要求对货物进行初步验
收,确认货物的厂家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始供货。供应商将各类
货物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并且不承担
额外的费用。
   5.2  如果任何被检测的货物或服务不能满足要求,采购方可以拒绝接受相应的货
物或服务,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项目,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采购
方技术要求。
   5.3 采购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的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
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供应商或厂家启运前通过了采购方或其代表的检
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5.4 在交货前,供应商或厂家应对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
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
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
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5.5 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免除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6.运输和保险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
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7.服务
    卖方必须负责验收及售后服务。
11 58.伴随服务
    8.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
与“技术参数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
    8.2 卖方提供的上述伴随服务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为其单独一项或数
项另外支付费用。
8.3 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和“技术参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
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9.保证
9.1 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个月内保持有效。
9.2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9.3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更换有缺
陷的货物。
9.4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
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
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9.5 卖方对缺陷的处理结果应使买方满意。
9.6 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
10.索赔 
10.1 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
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
的价格。
 3)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
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保证期。
11 610.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
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
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开
具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1.付款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
12.价格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13.变更指令
1)交货地点;
2)卖方提供的服务.
3)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
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
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天内提出。
14.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条款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
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5.转让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 分包
对《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内容,卖方在未取得买方书面同意的通知,不
得擅自进行分包,但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7.卖方履约延误
17.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7.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
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
11 7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
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7.3 除了合同条款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
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供货延误,将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18.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买方应
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
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部分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计收,直至完工
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一旦达到误期
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
19.违约终止合同
19.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
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延长的期限内完
成部分或全部货物供货;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
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
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
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19.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
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
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0.不可抗力
11 820.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
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
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
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0.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
抗力事件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六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
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0.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
任。
21.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
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
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2.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2.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
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
终止的生效日期。
22.2 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
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
服务。
23.争议的解决
23.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
11 9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为张掖市仲裁委员会。
23.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3.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23.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4. 合同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通知
27.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
对方的地址。传真需经书面确认。
27.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
准。
27.税款
27.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买方负担。
2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卖方负担。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28.1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及招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8.2 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
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
28.4 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
行业监管部门贰份。合同附件作为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合同附件一: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
12 0合同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或被授权人: 法人或被授权人:
日    期: 日    期:
账  号:  账  号:
开户行:  开户行:
注: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
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12 1第八部分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
情形
 
 
 
 
 
 
 
 
 
 
 
 
 
 
 
 
 
 
 
 
12 2为使此次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
一、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1.采购人
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小组
成员之一。
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共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其余专家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
机抽取。
3.招标代理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财政部 2012-69”号文件之规定,由甘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
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
标委员会成员分发招标资料和《招标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随时印
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4.监督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监管部门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
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5.审核小组
由监督部门和甘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主持人、项目负责人***
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二、评标原则、方法和程序
1.评标原则
12 3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保密的原则。评标人员不能对任何供应商带
有倾向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2.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计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
满足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商务响应程度、
质量保证措施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使评审
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
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人。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商不作任
何解释说明。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
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程序
3.1 开标前,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加密上传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评标系统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2 投标报价计算正确性检查
初评阶段应对各项目报价计算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对出现的算术错误,由评
标委员会予以改正,并让供应商澄清确认。改正后的投标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改正后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修正计算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
项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12 4以中文文本为准。
3.3 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
同意后,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和说明,以确认正确的内容。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
效性,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不完整内容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结
果。
供应商对需要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回答,要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签字,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答复函应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但在澄清或说明问题时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任何实质性内容。
3.4 详评
开标后,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承诺、
供应商业绩和信誉等四个方面采取科学的方法,按平等竞争、公平合理的原则综合
评定打分。
三、评标标准:
1.评分办法:
实行综合评分办法
2.评分标准:
12 5一包评分办法:
 
分项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
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报价部分
投标报价 30分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
(30%)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提供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
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产品授权及 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折叠床、棉被褥、雨衣、雨鞋、雨伞,提
质量售后服 5 分 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及质量、售后服务保证承
务保证 诺,每提供全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5 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 年 1 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项
得 2 分,最高的 6 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证明材料,原
商务部分 业绩 6 分
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导入投标文件中(合同须提供关键页的扫描
(21%)
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
投标人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折叠床、棉被褥、雨衣、雨鞋、雨伞,
经国家认可的省级及以上专业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
检测报告 10分
告,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证
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导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数、规格要求,得
技术指标 30 分;参数中★项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
30分
响应 足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一般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
 足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此项最高得分 30 分,最低分为 0 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详细参数的彩色图片或产品彩页,提供的图
(49%) 片或彩页能直观清晰体现所投产品的参数和性能,得 6 分;提供
产品技术
6 分 的图片或彩页较清晰,但不能完整体现所投产品的参数和性能,
性能
得 3 分;提供的图片或彩页不能直观清晰的体现所投产品的参数
及性能,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12 6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内容完整详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内
容包括: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明确有针对性的方案、所投产品
在运输、装卸、仓储等方面的实施方案,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存放
实施方案 6 分
建议;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较强的针对性,且符合实际得 6 分;
方案内容完整、较合理,但缺乏针对性得 3 分;方案内容一般,
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应切实可行、
合理有效质保期限内服务内容清晰、响应时间及时高效、应急保
障措施齐全、针对性强得 7 分;服务制度和体系较健全、技术支
售后服务
7 分 持能力较强、质保期限内服务内容较清晰、响应时间及时、应急
方案
保障措施较齐全针对性较好得 4 分;服务制度和体系一般、质保
期限内服务内容一般、响应时间满足需求、应急保障措施一般、
针对性一般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12 7
地区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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