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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道路硬化和村庄亮化项目购买项目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6 标签: 辽宁省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6
截止日期:2021.07.19
招标代理: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道路硬化和村庄亮化项目购买项目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道路硬化和村庄亮化项目购买项目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7-07 至 2021-07-13
撰写单位: 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民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道路硬化和村庄亮化项目购买项目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道路硬化和村庄亮化项目购买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81-00159
项目名称:新民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道路硬化和村庄亮化项目购买项目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00
采购需求:

负责采购人为完成拟派建设工作的相关项目管理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工质保期满为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于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于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在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4、通过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769482585@qq.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开户行许可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2901012300562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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