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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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0 |
招标代理: |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新圩镇五岳村文化广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圩镇五岳村文化广场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圩镇五岳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新圩镇五岳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广场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圩镇五岳村文化广场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华安县新圩镇五岳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华安县新圩镇五岳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新圩镇五岳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新圩镇五岳村文化广场提升工程,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46248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圩镇五岳村文化广场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预算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属于小型项目,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建筑规模中型及以下项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发包价为: 416240.32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7 月 06 日至 2021 年07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9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 年 07 月 19 日下午 17:00时(含)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退款收据(注*写明日期)、汇款凭证复印件盖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于参加开标时一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 2021 年 07 月 20日 上 午 09:30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华安县新圩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需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标书凭证原件及转账汇款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华安县新圩镇五岳村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新圩镇五岳村村民委员会 ;
地址:***
邮编: 363899 ;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邮编: 363005 ;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华安县新圩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