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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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6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乐园路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园路项目施工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备案流水号:**********************。招标人为**城投城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 |
关键词: | 路 |
乐园路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104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园路项目施工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3-220100-04-01-977947,备案流水号:2021033122010003101199。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城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园路项目施工;
2.2项目编号:JTZB-20210402;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计划投资:11793.5916万元;
2.5招标范围:A1#、A2#、A3#、E1#、DK1#施工,总建筑面积为37404.66㎡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人防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等,须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绿园区东至万晟丽水香堤,南至乐园路,西至延寿街,北至延年路;
2.7计划工期:2021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30日,共计746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办〔2020〕94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7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及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12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最新版的关于《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交纳社保,所有人员提供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4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势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7月5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9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9时0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现场解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开标室(地址:***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城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万昌街351号万福小二楼107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
十.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
邮编:130028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