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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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5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村崇桢书院修缮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汉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东村崇桢书院修缮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江东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江东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汉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省莆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中达扬建设有限公司、中立冠建设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
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42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不列入范围的详见预算说明)为准;
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福建省文化厅或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1年07月05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圆整(¥8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保证金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9时30分;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江东村民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汉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颜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