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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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6 |
招标业主: |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绍兴市 |
内 容: |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森林**局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派出所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森林**局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派出所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 |
关键词: | 森林 公园 |
森林公安局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派出所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森林公安局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派出所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9-330602-92-01-81498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秦望村,原筠溪石料矿西侧。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安办公楼、后勤楼、篮球场、接待大厅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内容,总用地面积4907㎡,总建筑面积约2600㎡;招标估算价:1353.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91.72万元(包含部分设备购置费及安装,不含变电所及食堂配套设备),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10.17万元,地质灾害工程及后续评估费128.5万元,设计费22.8万元(含PC深化设计费、不参与下浮)]。注:工程费用不含招标人自行实施的相关费用。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内容为从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本项目不包括勘察。
①设计范围:按照招标人确定的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使用功能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图审及装修设计。
②施工范围:包括边坡治理(设计红线内的治理)、场地平整、建筑、办案区装饰、结排水、消防、电气、通风(仅为厕所通风)、智能化(仅包括综合布线部分(管)、周边基本监控设施和伸缩门,其余系统均不含)、场外(含广场、道路景观绿化、场外给排水、电气及围墙等)、设施设备(主要为充电桩)、厨房等。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设计法律责任。施工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及缺陷责任期的维修。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涉及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含变电所及食堂配套)。根据设计方案,投标方案中有欠缺的情况,必须根据业主要求作进一步完善。
③其他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图审及施工许可等各种审批工作。施工图设计标准不得低于初步设计标准,中标人必须响应初步设计的相关内容,同时要满足功能要求和招标人的需求,并对初步设计的缺陷进行深化弥补。本工程实施装配式施工。
2.4工程类别: / 。
2.5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工期,中标后的30日内完成办理施工图审查审批。施工工期270日历天,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体结构结顶,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6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规范、合同要求,符合原设计单位的审核要求并图审合格。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在职职工,设计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其它成员单位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3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4.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4.3企业在 / 年/ 月 / 日前与/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4.4、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商务标采用造价下浮率法,不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凤林西路1977号地址:***
联系人: 凌汉卿 联 系 人***
电 话: 17805858770 电 话:0575-88365529/13957591430
招标人:绍兴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7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