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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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0 |
招标代理: | 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编号:HFCGZ*******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五中学教室改造、展厅修缮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省**第五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省**第五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中学 |
招标编号:HFCGZ2021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第五中学教室改造、展厅修缮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996400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总造价996400元;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964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7月 5日 8 时 30 分至2021 年7 月9 日 18 时 00 分到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报名预约电话:059522336918,地址:***
4.2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需盖章公章)
4.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2.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 2021 年 7月19日 15 时 00分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户 名: 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4454100
开户行: 民生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15000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7月 20日10 时 00分,提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开标室 ;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网址: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