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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咨询公司)2021年第五次非物资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5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5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采购项目状态正在采购采购项目编号**AD** 采购项目名称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咨询公司)****年第五次非物资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类型服务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开启应答文件时间****-**-** **:**:**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状态 正在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13AD05
采购项目名称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咨询公司)2021年第五次非物资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类型 服务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7-08 17:00:00 开启应答文件时间 2021-07-13 08:30:00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路64号福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福建省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福建省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五四北泰禾广场4号楼8楼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350012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0591-86124642
电子邮箱 ***
项目介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咨询公司)2021年第五次非物资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咨询公司)2021年第五次非物资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福建省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福建省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服务商”)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咨询公司)2021年第五次非物资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提交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参与服务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和人员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服务类项目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黑名单”;
(15)在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16)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列出的情形;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2专用资质要求、业绩要求和人员要求:采购需求一览表,业绩以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4.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措施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法〔2013〕1082号之国网(物资/2)128-2013)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4)249-2018),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行为,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暂停中标资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种类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中停止供应商的中标资格。(2)黑名单:是指永久或在一定期限内,在所有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中停止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
黑名单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中标资格4个月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停中标资格12个月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列入黑名单1年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列入黑名单2年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列入黑名单3年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永久列入黑名单的处理
(一)因供应商责任造成六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的;
(二)因供应商责任造成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
(三)供应商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
(四)因供应商责任造成工程项目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的;
(五)因供应商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或里程碑计划完成相关设计、交付图纸、开工、投产等工作,延误超过30天的;
(六)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设计联络会、施工图会检、工程协调会等会议的;
(七)供应商对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开展设计质量评价或工程全过程创优(公司达标投产、优质工程金银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级优质工程等)工作配合不到位的;
(八)供应商不配合属地协调工作,造成属地协调工作无法有效开展,被属地公司投诉的;
(九)供应商主要设计人员、项目管理关键人员现场服务或指导不到位,被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投诉的;
(十)因供应商责任造成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概算造价超过可研(核准)投资估算的;
(十一)供应商对安全文明措施费挪作他用负有责任的;
(十二)因供应商责任导致工程款流失的;
(十三)因供应商责任未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及国网优质工程目标的;
(十四)供应商档案资料(工程图纸)管理不到位,致使过程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能及时按要求移交完整工程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
(十五)供应商在设备质保期内不积极配合建设管理单位进行消缺,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一)因供应商责任造成五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的;
(二)供应商违反约定对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
(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或里程碑计划完成相关设计、交付图纸、开工、投产等工作,延误超过60天的;
(四)因供应商责任致造成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五)因供应商责任致使工程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
(六)因供应商责任引发不稳定事件,或因不良事件经新闻媒介曝光,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
(一)因供应商责任造成四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的;
(二)因供应商责任致造成2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因供应商责任造成三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的。
(一)供应商拒绝业主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逃避监督的;
(二)供应商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的;
(三)货物类供应商违法转包或违规分包合同货物,或工程、服务类供应商违法转包或对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
(四)因货物类供应商原因造成四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的;
(五)供应商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项目单位多次督促仍拒不整改的;
(六)经业主单位检测,供应商产品6个月内累计4次一般质量问题,或3次较严重质量问题的;
(七)供应商具有行贿行为,行贿数额3万元(含)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一)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招应答文件签订合同的;
(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
(三)供应商设备被公司认定为家族性缺陷且整改不到位的;
(四)经业主单位检测,供应商同类产品6个月内累计出现4次较严重质量问题,或2次严重质量问题的;
(五)因货物类供应商原因造成三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或因工程、服务类供应商原因造成二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的;
(六)供应商具有行贿行为,行贿数额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一)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或采购人与应答人串通投标,或视为应答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
(二)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资质能力核实、合同履约等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的;
(三)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降低产品设计标准、偷工减料,或产品使用劣质原材料、组部件以次充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物资使用寿命的;或供应商产品经检测存在特别严重质量问题的;
(四)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投诉的;
(五)供应商伪造虚假图纸或工程量,或参与伪造虚假工程量骗取工程款的;
(六)因货物类供应商原因造成二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的;
(七)经业主单位检测,供应商产品6个月内累计5次(含)以上一般或较严重质量问题,或3次(含)以上严重质量问题的;
(八)供应商具有行贿行为,行贿数额500万元(含)以上的。
(一)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生产环境严重劣化、破产等原因不再具备履约能力的;
(二)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一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的;
(三)供应商具有行贿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供应商曾被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处理期间,再次发生左边“列入黑名单1-3年及永久列入黑名单处理”所述情形的。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所描述电子商务平台系指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 即“ECP2.0”)。
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首页访问网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新用户注册地址:***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打开上述网址,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ECP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可在ECP平台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演示视频】目录下下载“供应商获取标书操作演示视频”查看。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设置电脑配置以及安装浏览器出现系统操作问题、投标工具可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63411000进行咨询。
5.2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电子钥匙办理均通过网上在线申请的方式进行。电子钥匙办理流程可在新平台首页-【新手指南】-【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电子钥匙办理流程】进行查询。
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潜在应答人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注册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应答人应妥善保管ECP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A证书电子钥匙,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原ECP1.0在有效期内的电子钥匙可正常使用。但需要在ECP2.0平台上下载安装新版电子钥匙安装包。电子钥匙安装包可在新平台首页-【新手指南】-【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链接进行下载。因优泰电子签章辅助控件升级(从10.0.3.55升级为10.0.3.56),请各服务商尽快于ECP2.0首页下载上述10.0.3.56版本的优泰电子签章辅助控件(可通过“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子配置及电子钥匙”)并予以安装!
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ECP平台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目录下下载“供应商投标工具V1.0.0.0”。
操作手册下载:请各应答人在ECP平台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目录下下载“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
本批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以参与供应商网上下载的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为准。
5.3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21年7月5日8:30至2021年7月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网站购买并下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5.4 采购文件每标售价¥0元。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应答文件:指提交至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答文件,网址为: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U盘和光盘应答文件:指按要求通过快递方式接收应答文件。
纸质应答文件:指应答保证金凭证。
U盘和光盘应答文件、纸质应答文件按顺序装入快递箱进行邮寄,快递面单及快递箱外包装面上醒目位置需写明“应答人单位全称”、“批次”(xxxx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咨询公司)2021年第五次非物资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一个应答人投递多个分标的,需将各分标应答文件放入不同快递箱。
U盘和光盘应答文件、纸质应答文件(如有)的首次递交时间2021年7月12日8:00-18:00,2021年7月13日7:00-8:3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楼基地(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路64号福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一楼传达室,接收人:余先生,联系电话***
为保证应答文件的顺利接收,请各应答人应自行通知快递派送人员在接收时间段前往接标地点派送应答文件。邮寄递交应答文件接收时间以快递派送人员送达投递地点“投标文件接收专区”且配合做好快递登记的时间为准。
6.2 若不同应答人使用同一快递单号寄到,可视为串通投标。
6.3 U盘和光盘应答文件提交前,须确认该U盘和光盘内容可读。对于不可读取的U盘和光盘内容将不作评审。(若电子版内容在不少于三台电脑上读取均无法打开,则视为其电子版U盘和光盘文件不可读取)。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的电子应答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予受理。
国网电子商务平台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操作手册采购管理供应商操作步骤详见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com/2019071434439507_2019071434441497”。
6.5 电子应答文件、应答保证金凭证(如有)、U盘和光盘应答文件的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外网门户(http://www.fj.sgcc.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公告。
8. 限授限额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35001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310844769@qq.com
标书费(每包0元整)按下列开户行及银行帐号办理(必须以公对公形式办理):
开户单位:福建省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福州五四北路支行
开户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账    号:1402013209601008180
注:保证金应通过潜在应答人“基本账户”对公办理银行转账或电汇;以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应答担保,保函费用和保险费用应从应答人对公帐户转出。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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