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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区重点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行维护及平台、电路(光纤)续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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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5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平台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5
截止日期:2021.07.05
招标业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水务局 项目名称:******水务局区重点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行维护及平台、电路(光纤)续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水务局区重点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行维护及平台、电路(光纤)续租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关键词: 平台 路
 
招标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   

    项目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区重点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行维护及平台、电路(光纤)续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区重点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行维护及平台、电路(光纤)续租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3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推进婺城区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示范县建设,保障水旱灾害防御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监测预警平台功能,完善婺城区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系统,实现“水旱灾害防御不留死角”目标,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延续区已建重点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73个水利监控点位的光纤电路、平台(含存储)服务的续租和运行维护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推进婺城区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示范县建设,保障水旱灾害防御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监测预警平台功能,完善婺城区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系统,实现“水旱灾害防御不留死角”目标,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延续区已建重点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73个水利监控点位的光纤电路、平台(含存储)服务的续租和运行维护服务。基于以下几点理由,本项目拟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以下可简称中国电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推荐理由:
1.婺城区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分布分散、偏僻且地形复杂,为确保传输信号的质量和稳定性,须采用光纤电路的方式来实现本项目视频监控工程的建设。中国电信是金华市婺城区政府《加快“十三五”信息化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的唯一签约单位,利用其先前已在各个山塘水库投入建设的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和资源可大大节约本项目的线缆架设和其他基础设施的布设成本、时间成本,节约社会资源。
2.由于原有建设的水利视频监控站点均纳入水务局运行管理平台,而该平台系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负责建设并提供配套体系,因此,由中国电信承接本项目,可确保原有前端监控、系统平台的无缝过渡,确保监测系统的稳定、安全。
3.该部分水利视频监控系统,是我区水利信息化系统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原有运行过程中,通过中国电信的各项信息化技术,目前平台已打通浙江省水管理平台、钱塘江防洪减灾数字化平台、水利标准化管理平台、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金华市婺城区城市大脑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实现了水利视频信息的互融互通,推进了社管平台信息化建设,提升了我市我区水旱灾害方面的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是我市政务云网络规划建设、核心设备配置管理、日常运行维护的技术和服务提供商,也是原该监控系统的承建方,由其承接本项目可确保项目稳定运行,兼容政务云需要,并满足后期应用、日常维护工作的延续性和一致性,并有效降低项目实施风险,节约社会成本。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1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项目特申请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7月05日  至  2021年07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 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pdf

  • ","noticePubDate":"2021-07-05 1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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