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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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横店影视城艺术团临时演员战略**,项目业主为**省***横店影视城艺术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艺术团临时演员战略**,**期为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及日常临时用人。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横店影视城艺术团临时演员战略合作,项目业主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艺术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艺术团临时演员战略合作,合作期为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及日常临时用人。
2.2 演出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影视城各景区内。
2.3 质量要求: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台词功底与表演能力、五官端正、形象佳。
3.竞标须知
3.1 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允许经营且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
3.2 竞标人应是具备项目执行经验,承接过相关项目的公司。
3.3 竞标人要按需方提供的标准、要求参加演出。
3.4 为保证合同期内的正常演出,中标方必须有足够的表演人员,以防意外的发生而影响正常演出。
3.5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以后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
4.2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
4.3 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截止:2021年7月10日前。
5.招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梦幻谷景区停车场旁艺术团小白楼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艺术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邮 编:322118
招标管理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梦幻谷分公司
联系人***
招标监督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监察部
举报电话:***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艺术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