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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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2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分行”或“采购人”)拟对部分支行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分行支行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华夏银行**分行**家支 |
关键词: | 银行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或“采购人”)拟对部分支行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支行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11家支行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涉及租赁建筑面积10,304平方米。采购需求为监控系统设备(部分甲供)及安防工程安装施工等。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 根据项目要求,供应商需符合下列要求: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在上海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3)供应商应取得“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为壹级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
(4)供应商近3年内完成本市大型银行(工、农、中、建、交)、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民生、中信、华夏、平安、广发、浦发、兴业)、本市法人银行(上海、农商)等上海地区支行级数字监控设施工程5个(含)以上;
(5)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
3. 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表中需体上海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情况。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报价人应提交如下的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上海市安全防范报警协会”技防专家资格证书;
7. 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上海地区银行同业的支行级数字监控设施工程的近三年项目合同,5份以上),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女士 021-38839666-3158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
征集期: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12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招标网()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