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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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21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河南新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鼎室山路**号大南沟特殊教育学校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关键词: | 规划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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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新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县鼎室山路28号大南沟特殊教育学校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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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06-82 | |||||||||||
2、项目名称:“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8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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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栾川县“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项目 5.2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5.3质量标准:最终成果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 5.4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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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应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过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注:由于国家或行业原因,资质未做延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同有效。) 3.3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完税证明或税务局开具的电子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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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1年07月06日 至 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新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县鼎室山路28号大南沟特殊教育学校对面) | |||||||||||
3.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留存相对应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 |||||||||||
4.售价:50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7月2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新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县鼎室山路28号大南沟特殊教育学校对面)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7月2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新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县鼎室山路28号大南沟特殊教育学校对面)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自然资源局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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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南新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