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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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30 |
招标业主: | 扬州市新华中学 |
招标代理: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VCCGDLGK-*******号 项目名称:*******食堂炊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详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 |
关键词: | 中学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VCCGDLGK-2021164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新华中学食堂炊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详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113室(扬州市维扬路106-1号,商城国际大厦21楼)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109会议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21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新华中学网站、中国招投标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扬州市新华中学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728号
联系方式***
名 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65240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