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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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7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GJZ****J-C** 一、招标条件 ****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已由长城乡联字【****年】*号关于下达《*******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政设施维护管 |
关键词: | 地面 工程招标 道路 工程招标 路 |
2021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21J-C25
一、招标条件
2021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已由长城乡联字【2020年】1号关于下达《长春市2021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施工 标段 |
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 |
2021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第01标段) |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587.7066 |
2 |
2021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第02标段) |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524.2509 |
2.2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
2.3计划工期: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9月4日,共计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一项。
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项目负责人***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5.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负责人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
3.5.2 技术负责人***
3.5.3 安全主管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C证);
3.5.4 施工员、质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5 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6 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01月至2021年03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不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3.14本项目招标共2个标段。允许投标单位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中。但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允许重复,否则取消其后续标段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5日上午9时起至2021年7月9日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时间及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办理CA认证(详见服务指南)。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CA锁办理咨询:0431-8877942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7月27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在第二阶段过程中,若投标人在本批次靠前标段的随机抽取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随机抽取过程(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不重复的除外)。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址:***
联 系 人:王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徐司伦 联系电话***
传 真:0431-8782019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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