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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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7 |
招标业主: |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将进行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主要针对*********的信息系统(HIS\LIS\EMR\PACS\体检\院感等)按照国家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进行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信息安全等级保 |
关键词: | 医院 |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将进行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主要针对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的信息系统(HIS\LIS\EMR\PACS\体检\院感等)按照国家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进行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ASY-ZB-20210705-0002)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协助招标人完成下列服务工作:
1.提供项目具体服务实施计划;
2.根据测评内容,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前期调研工作,提交预测评报告,同时制定整改服务计划,协助整改工作;
3.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提交待测评信息系统的等级测评报告;
4.根据正式测评报告,再一次制定整改服务计划,协助整改工作;
5.协助对本单位信息系统进行梳理以及诊断工作。
6.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期限为:1年
(二)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5万元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有效期内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2021年1月-2020 年6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提供投标前前六个月内(2021年1月-2020 年6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6.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 2020 年 10 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评标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一)招标公告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
(二)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公告期限、招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双休、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到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办公室(淮安市淮海西路272号)获取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等保测评资质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7月27日下午14:00分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下午14:30分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怡心楼12楼第二会议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联系人(招标文件咨询):李兵 联系电话***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刘志国 联系电话***
3.采购人联系地址***
七、其他事项
1.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次项目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