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3 |
---|---|
截止日期: | 2021.07.09 |
招标代理: | 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尚庄镇法制公园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尚湖新农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镇法制公园景观提升工程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区尚庄镇境内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公园 |
尚庄镇法制公园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建设单位:盐城市尚湖新农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镇法制公园景观提升工程
3、招标代理: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尚庄镇境内
(2)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已落实
5、招标规模及内容: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相应内容如下:镇法制公园景观提升工程,投资额:约23.00万元。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办法及招标方式: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8、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上直接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尚庄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开户银行:江苏盐城农商银行尚庄支行;帐号:3209020701201000020588),投标保证金只可采用转账方式,不接受承兑汇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加盖银行公章的交款凭据原件(网银转账可以打印基本账户银行转账回单并加盖汇款单位公章)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
(1)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尚庄政府的各类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尚庄政府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6个月内不得参加尚庄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原件的)视为无诚信投标,除一律作废标外,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如累计有两次,记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再参加尚庄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9、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
10、本项目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评标办法为: 合理低价法 。
1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评标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3、本次公告发布地点:http://www.yandu.gov.cn/col/col3376/index.html
建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尚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顾茂书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