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3 |
---|---|
截止日期: | 2021.07.26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物流保税中心(B)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保税中心(B)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投资备【****】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农发太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
【物流保税中心(B)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保税中心(B)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投资备【2021】 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农发太行(河北)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农发太行(河北)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计划建设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一栋、仓储仓库一栋、农产品包装车间三间。
2.2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北胡庄村。 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质保期结束的全部工作。 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4、工期:4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须为 勘察 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须 设计 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3.1.5其他要求: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03 08:00至2021-07-26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农发太行(河北)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