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门区公安边防大队采购营房房屋安全鉴定项目(二次)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 4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 4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供有效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及抗震等级报告。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能力且为江苏省房地产业协会房屋安全鉴定专委会会员。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08日 14:30分止
地址:***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开标地点:海门区解放中路93号(老地税局9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门区解放中路93号(老地税局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门区公安边防大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