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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尾围湿地公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公园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2
截止日期:2021.07.26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条件 洲尾围湿地公园(二期)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园林绿化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南庄镇洲尾
关键词: 公园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洲尾围湿地公园(二期)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园林绿化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禅城区南庄镇洲尾围片区东南部,禅西大道以东,佛山大道以西,潭州水道、吉利涌和东平河三河交汇处。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土方工程;道桥工程;配套服务设施;游乐及观赏设施(含兴建729㎡科普中心,占地64㎡、高12m的观鸟塔等);造林、景观、雕塑、小品;消防系统;植物灌溉系统;生活给水、排水系统;供配电及通讯系统等湿地公园设施建设。本次招标项目暂定总投资约19271万元,其中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约为16650.85万元。

2.2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520日历天(含设计和施工工期)。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100日历天,从发出勘察设计开始工作通知书载明的工作日期之日起至至提交设计成果文件且施工图审查合格之日止(包含过程中完成勘察工作提交勘察报告且审查合格);施工工期为420日历天,从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3.1招标内容、规模:

2.3.1.1勘察部分:

(1)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设计单位提出勘测需求和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内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含地形测量(如需)、工程地质勘察、管线物探(如需)。

(2)勘察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勘察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勘察方案、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探测)、出具详勘报告、补勘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3.1.2设计部分: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等,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设计技术交底、各专项技术研究咨询、施工全过程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工作及设计协调服务、设计总体管理等。承包人需完成或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各阶段必须的四价备案、合同备案、竣工备案等(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所涉及的全部专业。

2.3.1.3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按发包人批复且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定的施工图预算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办理相关施工报审报批工作、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归档、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包成活等;2)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担任联合体牵头人工作的单位则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相关部门、各专业协调及配合;3)受发包人委托办理相关报审报批、报建(如有)、合同备案等手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4)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5)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6)包结算的编制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2.3.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650.85万元,其中:

勘察费估算价为120.89万元,投标报价折率上限为100%;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120.89万元;

设计费估算价为 411.84万元,投标报价折率上限为100%;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411.84万元;

建安费估算价为16118.12万元,投标报价折率上限为100%;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16118.12万元;

2.4承包方式:

勘察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设计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施工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经审核的预算价(按固定建安费中标折率下浮的价格)】

2.5 质量要求:

2.5.1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且勘察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勘察报告通过审查机构审查;

2.5.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5.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或以上。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包括防尘)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1)勘察资质要求,要求以下①或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

(2)设计资质要求如下: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如下: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提供园林绿化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5家(其中勘察单位不得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得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cxpt.fssjz.cn/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4.3、4.3.1以及4.3.2的要求;

②投标人同时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园林绿化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和“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提供建筑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提供园林绿化施工的单位需持有“园林绿化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 人员要求:

4.4.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4.1.1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4.1.2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因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规定不同,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4.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4.1.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

  4.4.1.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总负责人***

4.4.2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4.4.2.1 须具有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4.2.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4.4.2.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

4.4.2.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因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规定不同,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4.4.2.5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4.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4.3.1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因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规定不同,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4.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

4.4.4.1须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因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规定不同,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

4.4.4.2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

4.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

4.4.5.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4.5.2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因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规定不同,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

4.4.5.3拟派项目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

4.4.6专职安全人员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因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规定不同,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4.7拟派的上述人员均不能同时兼任。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7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

(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园林绿化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中山路12号

联 系 人***

电    话:0757-8335186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汇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二座十一层1102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86305433

传    真:0757-86305433

电子邮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中汇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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