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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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3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分公司C*回收装置项目 无损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分公司C*回收装置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分公司C*回收装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分 |
天津分公司C2回收装置项目
无损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分公司C2回收装置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天津分公司C2回收装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0〕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天津分公司C2回收装置项目无损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天津分公司C2回收装置项目。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2.3建设规模:C2回收25万吨/年。
2.4建设投资:项目核定总投资为27062.83万元(已抵扣增值税2803.25万元),本项目无损检测合同估算金额200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322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C2回收装置基础设计范围内的无损检测工作,及其对应材料入场检试验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获准从事CG-常规检测的特种设备检测工作;
(3)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4)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本招标项目入场材料检测相关理化性能检测能力 );
(5)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和超声波检测(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技术负责人***
(3)专业检测人员:对应检测项目(RT、UT、MT、PT)的检测人员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每个检测项目至少1人;1人持多个检测项目证书的,按照1个检测项目参与评审);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7月2日17时00分至2021年7月7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17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7月23日09时00分。
7.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
邮编:300271;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
邮编:1025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21年7月2日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