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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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6 |
招标代理: | 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信息工程学校校园塑胶操场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受**信息工程学校的委托,对**信息 |
关键词: | 学校 |
平凉信息工程学校校园塑胶操场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凉信息工程学校的委托,对平凉信息工程学校校园塑胶操场维修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FTCG2021-040
项目名称:平凉信息工程学校校园塑胶操场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40.620428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校园塑胶操场维修 |
项 |
1 |
详细参数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2月至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注: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3日10时00分00秒至2021年7月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
方式: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3日10时00分至2021年7月6日10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1年7月6日10时00分至2021年7月6日12时00分。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对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投标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资格审查通过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竞价结束后三日内须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3.因系统设置无法更改的因素, 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中显示的采购单位均显示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此予以澄清,“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仅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实际采购人为“平凉信息工程学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凉信息工程学校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双拥路29号
联系人***
电 话:0933-869690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种子站1幢联建家属楼4单元301室
联系人***
电 话:13993375147
采购文件
附件1: 邀请文件-平凉信息工程学校校园塑胶操场维修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