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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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7 |
地 区: | 广安市 |
内 容: | ***前锋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路数据第三方采集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前锋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省村道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川交函〔****〕***号)文件以及****年电子地图数据库采集相关要求,现就辖区内公路数据第三方采集服务工作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路数据第三方采集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省村道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川交函〔2021〕123号)文件以及2021年电子地图数据库采集相关要求,现就辖区内公路数据第三方采集服务工作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公路数据第三方采集服务项目;
(三)内容要求:一是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省村道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川交函〔2021〕123号)相关文件要求完成辖区内村道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技术服务工作;二是2021年电子地图数据采集、更新及年报汇审。
(四)采购项目单价预算金额:252元/公里(大写:贰佰伍拾贰元每公里)。
二、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省村道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川交函〔2021〕123号)相关文件要求完成辖区内村道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
2、2021年电子地图数据采集、更新;
3、提供相应的成果资料,并确保省厅公路局审核通过;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
1.1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1.2 交货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人员要求:提供技术服务的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3.付款方法和条件:根据合同约定
4.质保期:1年
5.验收: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省村道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川交函〔2021〕123号)文件以及2021年电子地图数据库采集相关要求完成工作,成果经省厅公路局审核通过。
6.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提供相应的成果报告及1年的售后。
三、供应商参加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成都信用”网站(credit.chengdu.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www.ccgp-sichuan.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四)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营业范围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软件服务/技术咨询。
4、对省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熟悉,且熟练操作,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外业采集工作。
5、供应商具有政府采购资格(备案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
6、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文件2021年7月2日到2021年7月6日9:00- 17:00(北京时间)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7月7日15:30(北京时间)。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申请人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前锋国际八楼815室)。
申请文件必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报名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七、投标人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软件服务/技术咨询)(盖鲜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四)供应商具有政府采购资格(备案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盖鲜章);
(五)承诺函(盖鲜章);
(六)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盖鲜章);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技术人员社保证明(截至公告之日起半年内社保记录)(盖鲜章);
(八)报价函及报价单(盖鲜章)。
七、综合评分
本次采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名(详见附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7月7日15:30(北京时间)在采购地点开启。
九、采购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前锋国际区交通运输局805。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电 话:15923172951
附件:1.评分表(综合评分项目提供)
2.申请文件格式
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