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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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6 |
地 区: | 江门市 |
内 容: | 因工作需要,现对***臭氧和PM*.*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打造全省绿色发展典范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臭氧 |
因工作需要,现对江门市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江门市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打造全省绿色发展典范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臭氧和PM2.5协同防控工作思路,紧扣臭氧污染防治这个工作核心,逐步解决臭氧污染问题,江门市亟需聘请专家团队进行对口帮扶,在现有监测数据、科研成果和治理方案的基础上,以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为重点,为江门市提供臭氧污染形势研判、臭氧污染来源解析、针对臭氧污染过程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并对成效进行评估,提高江门市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为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一)服务内容:
1、污染成因
收集整理江门市现有数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测数据(国控、省控、市控站、乡镇站、微站和走航监测)、企业排放数据、企业治理措施运行情况数据等;结合预报预警数据及气象资料等,综合运用实测数据分析、现场调研与模型模拟等技术手段,研判江门市臭氧污染成因;利用基于观测的模型(OBM)诊断臭氧敏感性,判断其处于何种控制区,受何种前体物所主导;基于可获得的数据阐明江门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的时空分布规律;通过臭氧生成潜势,评估筛选影响臭氧生成的需要优先管控的关键VOCs物种;利用受体模型法量化各类污染源对大气环境VOCs的相对贡献;解析江门市PM2.5污染特征及主要污染源,结合江门市走航监测、微站和源清单数据,以臭氧及PM2.5协同控制为目标,确定重点管控区域、管控行业及企业。
2、管控支撑与减排方案
根据环境观测数据、来源解析结果和以往污染防治案例,在与江门市相关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明确污染防控的具体目标,并将其按照时间和空间进行分解,以目标为导向,针对重点区域及行业提出科学可行的精细化减排方案、强化管控措施以及区域联防联控需求。
3、重大问题会商
针对江门市臭氧污染防控的重大问题,结合数据综合评估结果,在关键时间节点,组织重大问题科学会商,旨在解决重大问题、指导重大决策,提出科学有效的建议,确保管控方向的准确性。
(二)预期成果
为江门市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完成臭氧污染现状分析,组织分析会商,指导制定针对重点区域及行业的精细化减排方案和区域联防联控方案,协助评估方案制定、实施的有效性并进行调整,形成针对江门市臭氧污染控制的对策建议。
实时跟踪江门市大气VOCs、NOx及PM2.5污染特征变化,识别VOCs关键物种及其来源,分析影响VOCs浓度的关键区域,并对每次专项或重点污染时段采取行动前后的大气污染物变化特征进行分析,提出臭氧污染防控措施的改进建议,每月完成一份常规月度数据综合评估报告,并编制江门市2021年臭氧与PM2.5协同防控技术报告。不利气象污染天气应对期间,与江门市相关部门协商获得有效数据并进行分析,每天提供污染过程的防控应急指导简报1份。
(三)项目服务期限、地点和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
2、项目实施地点: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区域。
(四)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1、总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即报价包含人力成本、资料收集、会议经费、专家评审、税费等费用在内完成整个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总和。
2、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项目报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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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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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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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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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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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报总价 |
¥元 (大写:) |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供应商须配备不少于6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人为正高职称(研究员、教授或教授级高工),副高职称以上人数不少于3人;
5、有臭氧源解析、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分析等大气污染防控相关研究,以及大气污染管控措施成效评估等相关方面的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按照各个投标人的资质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到2021年7月6日下午5:30前,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发至以下邮箱:sthjj_cwk@163.com。
2、报价时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江门市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招标评分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日
附件
江门市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
项目招标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满分 |
评分细则 |
1 |
项目的理解 |
10 |
对比各投标人对项目情况的理解程度,是否清楚理解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臭氧来源成因分析、管控经验、防治措施后评估等内容。 综合评价优的得10分; 综合评价一般的得7分; 综合评价较差的得3分。 |
2 |
编制思路、方法与技术路线 |
10 |
对比各投标人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推进步骤和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 综合评价优的得10分; 综合评价一般的得7分; 综合评价较差的得3分。 |
3 |
技术力量 |
40 |
(1)拟配备人员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得10分;省部级人才称号,得5分,最高10分。 (2)拟配备人员具有正高级职称,得10分;副高级职称,得5分;其他情况,0分,最高30分。 (以上人员不包括外聘、兼职人员,需提供有关的职称或工作证明的复印件) |
4 |
业绩要求 |
30 |
(1)投标人主持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委托大气污染防控相关研究课题的,每项得5分;主持地级以上市委托大气污染防控相关研究课题的,每项得2分。最高25分。 (2)投标人主持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委托管控措施后评估相关研究课题的,每项得5分;主持地级以上市委托管控措施后评估相关研究课题的,每项得2分。最高5分。 (以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5 |
履约能力 |
3 |
投标人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报表,无亏损的得3分,否则得0分。 |
6 |
服务便利性 |
3 |
投标人能够提供方便快速的咨询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在项目所在省内注册的得3分。不在项目所在省内注册,但在项目所在省内有注册的分支机构得2分。其它情况得0分。 |
7 |
服务保障情况 |
4 |
对比各投标人的保障措施、后续服务承诺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的得4分; 综合评价一般的得2分; 综合评价较差的得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