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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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海关食品处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卫**路**号***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概况
天津海关食品处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123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食品处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海关食品处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检验工作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工程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报价,依据本办法第九条中给出的下限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所提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由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年度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在参与本项目磋商以及履约行为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民事责任由法人单位承担。每家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且法人单位不得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若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多家分支机构或法人单位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则该法人单位及与其具有隶属关系的分支机构的所有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将均被拒绝。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磋商项目的磋商活动。(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至 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
帐 号:4411001001007131780100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