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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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9 |
招标代理: |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医学中心。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工程(工程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某医学中心,合同甲方为某医学中心,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 本工程名称: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工程 *.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实验室 |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医学中心。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工程(工程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某医学中心,合同甲方为某医学中心,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本工程名称: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工程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2.3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淮海西路338号
2.4 本工程工期:35天(暂定)
2.5 本工程的标段划分(如有):/
2.6 采购范围:根据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工程的要求,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本项目建设规模,完成相应的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工程的改造施工。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应征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备如下资质:
1.应征人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或同等质量管理认证资质、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提供证明)
2.应征人必须具有以下证书(提供证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有与本工程有相似业绩的企业(标书中提供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具备相应的经营、业务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的证明文件及保密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银行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声明函;应征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征人须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8.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9.单位负责人***
10.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征人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在应征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证书状态为“正常”。并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
1.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月2日到2021年7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
1.2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1.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2. 谈判文件购买方式:
现场购买,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应征人资格要求中3.2中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若购标人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谈判文件;
注:投标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外,还需单独携带以下资料供现场核实:
(1)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2)开标时间前半年投标代表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前半年投标代表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如有缺漏或与经核实与投标代表身份不符,将不予接受该代表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收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1001550400055646341
行 号:105290036005
注意:请购标人及时Email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应在Email后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9日10: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及“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医学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21-32557272
电子信箱:xd@shbid.com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