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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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一、采购人:*****局 地址:***北外环 联系人:房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来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经济开发区商贸大道****号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局交通组织提升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采购 |
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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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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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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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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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公安局交通组织提升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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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能力,且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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