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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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区***综合治理保护工程-库区整治项目北岸线堤顶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综合治理保护工程-库区整治项目已由**省发改委以浙发改设计[****]**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区*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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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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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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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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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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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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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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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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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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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区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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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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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签约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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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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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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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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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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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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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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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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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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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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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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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
7.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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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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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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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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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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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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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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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 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4.2涉及投标人资质延续相关事宜,依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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