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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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5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生态科技城项目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郧阳区重大项目实施专题会议纪要》(****年**号文)和郧阳区****年重大项目政府常委会专题会议精神,**泽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生态科技城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引项目投资人 |
十堰滨江生态科技城项目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郧阳区重大项目实施专题会议纪要》(2020年77号文)和郧阳区2021年重大项目政府常委会专题会议精神,湖北泽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十堰滨江生态科技城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引项目投资人。
一、项目编号:HBZKJS-2021004
二、项目名称:十堰滨江生态科技城项目
三、项目地址:***
四、招商方式: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商
五、招商单位: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六、建设周期:5年
七、项目概况:
1.投资规模
该项目基础设施总投资额约128.13亿元。其中:腾出区约22.98亿元,安置区约64.98亿元,道路建设约31亿元人民币。
2.招商内容
以十堰滨江科技生态城项目以及园区建设等实际情况编制了资金平衡方案,且十堰生态滨江新区至武当山玄岳门公路(郧阳区段)等重点项目包含在十堰滨江科技生态城项目内。现做出如下工作分析:
(1)腾出区
本项目拟“退二进三”区域位于十堰高新区内,东、南临十堰大道,西临九州大道,北临金龙路,面积约为2.333平方公里(合3500亩)。根据郧阳区城市建设规划,项目区内工业用房退出后,形成新的商业、住宅用地共30个地块,可出让土地面积约180.43公顷(合2706亩),保留建筑及道路、绿化用地约794亩,用于建设十堰滨江生态科技城。
(2)安置区
本次拟定的安置区十堰科技城片区土地收储及一级开发的土地共4个片区(共5宗地),分别位于郧阳区王家湾片区、花庙沟片区和南沟片区。根据区城乡规划设计院初步规划方案拟建十堰科技城,区域总用地面积约7972.5亩。
(3)道路项目概况
①十堰生态滨江新区至武当山玄岳门公路(郧阳区段),路线全长约8.9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概算总投资约186540万元。②S337省道郧阳北互通至安阳段新建工程,路线全长约10.9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概算总投资约52752万元;③S446省道西沟至叶大改扩建工程郧阳段(西叶路),路线全长约16.3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概算总投资约33254万元;④油长路二期工程,路线全长约8.2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概算总投资约9560万元;⑤茶店至青山公路改扩建工程(茶青路),路线全长约17公里,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概算总投资约11600万元;⑥郧阳区后山片区旅游公路,路线全长约19.8公里,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概算总投资约17110万元;。
3.项目费用
(1)腾出区补偿费用;(2)安置区土地开发费用;(3)安置区厂房及办公用房建设费用;(4)道路建设费用。(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八、项目投资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及其以上的,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据)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的材料应当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且2020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2019年年末资产负债率<85%,并在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状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惩戒对象;投资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7、单位负责人***
8、本次招商不接收联合体。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21年 07 月 03 日至2021年 07 月 09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京华园8号楼10楼
3、方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领取时),(2)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本公告第八条“项目投资人资格要求”所列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京华园8号楼10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招商主体在报名期限届满后10日内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发送资格确认通知:
(1)投资人提交虚假证明资料的;
(2)投资人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诉讼、重大违法及重大安全事故记录的;
(3)投资人不能满足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邀请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参与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磋商保证金及开展方式等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招商公告仅作为要约邀请,项目投资人的报名不构成承诺,符合投资要求的项目投资人应依本项目的资格确认通知参与竞争性磋商,最终投资人通过竞争性磋商程序并经正式签约确定。
十二、联系方式***
招商人: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泽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