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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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7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年度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根据《***民政局关于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民政局就本项目公开邀请供应商投标的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委托项目名称 ***老年人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龙岗区2021年度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0580”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龙岗区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龙岗区民政局就本项目公开邀请供应商投标的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委托项目名称
龙岗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周期
2021年7月-10月
三、项目内容
改造供应商应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0580”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辖区年满60岁,经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户籍老人以及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包括建筑硬件改造、家具家装改造、辅助器具适配和智能化产品适配等内容。开展适老化改造数量为50户。主要包括:
1.适老化改造以自愿申请为前提,适老化改造供应商应参考《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标准规范和《深圳市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议清单》,结合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住宅实际等制定改造方案。改造方案需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确认签字,报街道办、区民政部门审批确认后方可实施改造;
2.供应商应在改造资质内容范畴内将可开展的适老化改造内容、收费标准、商品信息、质量保证等具体内容形成改造目录;
3.供应商应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留存完整的改造信息,有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资料;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核定的改造协议进行施工,及时反馈改造进度,确保适老化改造进度和质量;
5.供应商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具有建筑装修相关经验,实际运营养老机构,具有家庭适老化改造所必需的方案设计和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5.已搭建智慧化的养老服务平台,并承诺接入市、区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接受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的统一监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价要求
(一)该项目以家庭(户)为单位,每户预算金额上限为1万元;共约改造50户,按照实际改造户数和金额结算,预算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请参与投标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能够证明投标机构符合投标资质的文件(实际运营养老机构、已搭建智慧化的养老服务平台等证明材料);
3.具体实施方案及投标报价单(按可提供的改造项目清单逐一列明单价)。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21年7月7日18:00之前提交(或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西座五楼522。联系人:叶小组,联系电话***
(三)龙岗区民政局将根据各单位实施方案、报价情况和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情况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受委托方。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