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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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2 |
招标代理: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受[***民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民卡有限责任公司“我的**APP”基础服务采购]([JSHCZB-*******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民卡有限责任公司“我的**APP”基础服务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 |
受[扬州市民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民卡有限责任公司“我的扬州APP”基础服务采购]([JSHCZB-2021349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民卡有限责任公司“我的扬州APP”基础服务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HCZB-2021349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民卡有限责任公司“我的扬州APP”基础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9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9万元。
5.采购需求:为适应“我的扬州APP”平台的持续发展需求,确保平台发展的延续性、后期服务的统一性,以及相应的接口对接、数据更新同步等,同时保障未来发展规划功能服务统一,并保证“我的扬州APP”平台的兼容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需要长期稳定、开发实力雄厚、具有平台维护能力,在本地有专业化服务团队的的服务商。服务商能围绕平台的安全、数据、服务及运行环境等提供较全面的基础服务,对“我的扬州APP”平台提供持续的、可信的、安全的系统基础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壹年(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平台正常运行,并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三个月(2021年3月-2021年5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1年3月-2021年5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后);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
需提供上述 5-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
标准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zcfg/gjfg/201608/t20160824_93179.html)。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3、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投标人通过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投标登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
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NBJ0T3YZppkoHwmBMzFVw 提取码:hc28
4、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1年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民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2.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信息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其他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开发区支行
请备注: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1年7月22日09:30)以银行汇票、本票的形式送达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注:以其他形式或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送达我单位,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扬州市民卡有限责任公司“我的扬州APP”基础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x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