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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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5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长江经济带“十四五”化工产业绿色发展(暨长三角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高层研讨会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应天大街***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栋****B室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Y-ZS- |
项目概况:
长江经济带“十四五”化工产业绿色发展(暨长三角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高层研讨会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2栋2105B室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Y-ZS-202107-CS
项目名称:长江经济带“十四五”化工产业绿色发展(暨长三角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高层研讨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 70万元 。
项目采购需求:长江经济带“十四五”化工产业绿色发展(暨长三角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高层研讨会服务包括不限于研讨会方案策划、视觉设计、宣传片制作、媒体邀请、企业联络、宣传报道、会场布置、场地租赁、物资采购、活动执行、用电保障、网络通讯保障、住宿餐饮和交通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范围需包含会议、会展服务 。
3、 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7月5日起至2021年7月9日为止,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2栋2105B室
方式:提供如下材料到代理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请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若潜在投标人未能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7月15日 09 :00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1年7月15日 09:30时。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2栋2105B会议室。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2栋2105B会议室
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
(2)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天
(3)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purchase?menuActiveIndex=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