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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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3 |
招标业主: |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清园监狱 |
招标代理: |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清园监狱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宏业东路*号院鸿坤金融谷**号楼北楼*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Y-ZB-****-QT-*** 项目名称:清园监狱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
关键词: | 监狱 |
项目概况
清园监狱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Y-ZB-2021-QT-010
项目名称:清园监狱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90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190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清园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清园监狱生活垃圾清运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JXJY-ZB-2021-QT-010
二、项目名称:清园监狱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清园监狱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壹仟玖佰零肆元,(小写)181904.00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壹仟玖佰零肆元,(小写)181904.00元,超过本最高限价的报价供应商将被拒绝;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服务期限: 12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至 2021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
方式: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磋商文件的, 以上1、2不需要提供,但需要提供盖公章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清园监狱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