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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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人民**侧形象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人民**侧形象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 二、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人民**侧形象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计划投资***.*万元人民币。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 (元) *人民**侧形象提升工 |
关键词: | 监理 路 |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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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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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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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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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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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南侧形象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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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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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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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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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南侧形象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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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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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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