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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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5 |
地 区: | 青岛市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城*智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名称:**世纪中心 **A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服务内容:**世纪中心**A层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的办公桌椅、文件柜、活动柜、条形桌、会议椅等物资采购、送货、安装到位、售后事项、 *.供货地点:****** |
关键词: | 家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青岛城市智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服务名称:22世纪中心 17A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3.服务内容:22世纪中心17A层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的办公桌椅、文件柜、活动柜、条形桌、会议椅等物资采购、送货、安装到位、售后事项、
4.供货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39号
5.采购预算:20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制造商或经销商;
2.申请人注册地在青岛或在青岛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可以提供售后服务;
3.申请人至少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的合同金额20万以上的家具供货合同。
三、采购要求:
1.总体要求
(1)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2)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使用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3)货物相关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详见附件。
2.材料要求
(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家具采购明细中材质要求选型,不得做任何调整。
(2)报价人报价时应提供主要原材料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板材、钢板、五金件等原材料检测报告。
(3)报价人报价时需提供生产厂家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货物到场及安装
(1)中标人应负责合同项内所有家具及设施的安装,货物到场后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按采购人要求组织将采购货物安装到指定位置。
(2)安装计划。由中标人制定详细安装计划,该计划必须服从和配合本工程项目总的施工进度计划,须由采购人认可,采购人在实施过程中随总进度计划的变化相应调整,中标人不能为此而提出任何附加费用。
4.成品保护
(1)安装完成后,中标人应负责货物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全部验收合格为止。
(2)所有从制造商处运抵工地的成品、设备应保持原包装,直到工程条件允许安装为止。
5.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安装到位,具体送货及安装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取得中标人提供的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在规定期限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完成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中标人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实际金额的95%,剩下5%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7.质量保证期
(1)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后起2年。
(2)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更换、退货、升级。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到位、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文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合同业绩证明、主要原材料检验报告、生产厂家成品检验报告、报价单等。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营业执照、合同业绩、检验报告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截止时间、形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16:00时
2.报价形式: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
3.地点:青岛市海尔路168号大友大厦1115室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岛城市智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30日